收购股权什么意思(收购股权什么意思啊)

1、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应满足什么条件?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 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条指引:《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 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中的“其他途径”都有哪些?

(1)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九十六条规定的股东知情权,化解公司僵局;

(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来化解股东会僵局状态。

(3)提议召开股东会讨论人事任免、转让股权和请求公司回购以退出公司,彻底解决股东之间长期存在的分歧和冲突。

(4)股权份额已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大股东,可以通过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职权,解决公司经营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