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的车拿税拿多少(18的车购置税多少)

7月1日起按实际销售价格缴纳车购税,不少购车者能比以前少缴税。

7月1日起,我国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其中,取消最低计税价格、退车可退税等新变化引人关注。如今,新政已实施半个多月,消费者购车发生了哪些改变?享受到了怎样的利好?

一些购车者缴税比以前少了

南宁市民张先生今年有购车计划。6月份,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的车展上,张先生看到不少车商打出了“购车帮交1万元车购税”的促销宣传。经询问得知,7月1日起,我国车辆购置税法实施,等到那时购车,或许能节省一笔税费。于是,张先生下了订金,选择了一款优惠力度较大的车型,并等到7月份才正式付款提车。

张先生说,如果6月份购车,除掉车商帮缴的1万元车购税,自己还要缴2000多元;但7月份付款提车时,只需车商帮缴8000多元车购税,自己不用缴了,节省了一笔不小的税费。

让张先生享受到这份红利的,正是新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法中,“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缴纳车购税,取消最低计税价”这一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张向荣解释说,消费者购车,有时可以享受大量优惠,实际成交价格有可能低于经国家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但在以前,缴纳车购税时,成交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仍要按最低计税价格进行缴税,消费者有可能就得多花钱。新政实施后,如果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此前的计税价格,那么购车就能更省钱。

举例来说,若一辆家用轿车原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优惠后,消费者购车价为18万元(不含增值税)。那么,按车购税10%的税率计算,7月1日前,需缴纳车购税为20万×10%=2万元;7月1日后,所需缴纳车购税为18万×10%=1.8万元,少了2000元。

7月19日,一名4S店的销售经理表示,此前,最低计税价格由厂商报备,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出每款车的最低计税价格,消费者通常都不清楚是多少。新政实施后,消费者按购车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来计算税费,能明明白白纳税。

价外费用无需缴车购税

新政实施后,还有一个变化较受关注,即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不再包括原政策中的“价外费用”。

对此,有些消费者把握不准到底哪些是“价外费用”。张向荣表示,价外费用主要指车辆销售价格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运输装卸费、违约金等。这部分费用是不需缴车购税的。

还有些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会给自己的车做“美容”,重新装饰一番。那么,装饰费为价外费用吗?张向荣说,若消费者购买的是整车,销售价格为20万元,又在旁边的改装店购买了音响升级、更换皮座椅的服务,花费6万元,则这6万元不用缴纳车购税。若车辆的价格本来就是20万元,却将价格分解为14万元销售价格、6万元装饰费,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装饰费,而是实际销售价格的组成部分,应该缴税。

退税规定更好维护消费者利益

此外,为了更好保护消费者利益,新政策还明确了退税条款。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10%。

假设消费者购买了一辆10万元的车(不含增值税),缴纳了1万元的车辆购置税。若使用10个月后因质量原因需退车,还能申请退还1万元的车购税。若使用满两年后退车,仍可退还8000元税款。

新政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消费者的购车热情。尽管7月并非车辆销售旺季,但今年汽车市场较去年同期更为活跃。数据显示,7月1~18日,共有8218辆车的车主在南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理车购税的申报纳税手续,较去年同期增长504辆。

监管更严服务更便捷

新政策实施后,车购税计税价格取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看似征缴环境更为宽松。那么,会否出现发票低开价格,进而偷税的情况?

张向荣表示,车购税的管理由“条例”上升到“法律”,意味着税务部门对风险的防控工作更加严密。税务部门每周都会在机动车统一销售电子发票库提取数据,分析各款车型的平均售价。若出现价格异常的情况,平台会向汽车经销商的主管税务机关推送相关风险数据。执法人员也会第一时间依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理。

在严监管的同时,新政策也为纳税人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务基础。此次新政策取消了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张向荣表示,目前,税务部门已开通了车购税网上申报功能。车主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或者“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即可自助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业务,无需再排长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