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资本溢价”形成的探讨?
问
视野网友:
关于关于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事项,正如您https://bbs.esnai.com/thread-5431541-1-1.html在这个帖子中所说,在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四条规定执行。整笔分录的最终平衡数,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请问为什么是其他资本公积,而不是资本溢价?谢谢原文是“4.原母公司对该原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上述原则将原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等转入原母公司后形成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从文字描述中看这个资本公积是不是资本溢价??
答
视野版主chenyiwei:
“资本溢价”所反映的是母公司与其自身的更上层母公司之间进行权益性交易的结果。而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并不涉及与更上层母公司之间的权益性交易,因此明细科目不能是“资本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