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下的规范叫什么(实施细则和规定的区别)

7月13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鉴定机构选择室”正式投入使用,一起强制执行案件当事人双方来到法院,共同选择被查封房产的评估机构,通过滚动数字随机选择的方法,在政治部(督察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不到5分钟便办理完毕。公开、透明、高效的选择评估机构程序,得到了当事人双方的一致好评。


南关法院执行局自管理司法鉴定、评估工作以来,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司法鉴定、评估专业机构不规范的问题,广泛征求相关单位、部门的建议,制定《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下文统称《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机构接受法院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缩短鉴定、评估时长,提升工作效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该《实施细则》通过规范鉴定、评估环节为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更有效的服务,是促进司法公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实施细则》突出“实”的目标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了鉴定、评估的工作流程,切实解决了以往边界不明、规则不清的问题,为专业技术机构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指引。

下一步,南关法院执行局还将根据审判、执行的实践需要,持续完善委托鉴定、评估机制,优化法院内部资源配置,提高技术辅助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助力。

本报记者 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