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网友咨询区域指标的相关问题
其中,关于区域指标到期的问题尤为集中
带着网友的诸多问题
编辑帮大家查询了
「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
“浙A区域号牌”政策问答」
一一为大家找到了答案
答:区域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但不影响后续继续申请的资格。个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只能申请一个“区域指标”。
如果指标失效未使用,或相应“浙A区域号牌”车辆交易、迁出或报废后,仍可再次申请。
单位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一年只能申请一个“区域指标”。
答:“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在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不产生更新指标,需要更新的,可重新申请区域指标。
答:目前设置了1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杭州市民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外地车可以转入,并在申报后按“浙A区域号牌”进行通行管理,即:
凡个人及其配偶名下于2021年1月5日前已有登记在本市以外的小客车的,凭本人持有的有效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区域指标,均可于2022年3月1日(不含)前依法办理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车辆未完成迁入手续的,通过公安交警部门指定方式进行申报、认定后,2022年3月1日(不含)前按照“浙A区域号牌”车辆错峰出行规则通行。
2022年3月1日(含)起,小客车的迁入和通行,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答:对于省外非国6排放标准小客车,转入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2021年1月5日(不含)前已登记在本人或配偶名下;二是本人持有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区域指标,需在2022年3月1日(不含)前依法办理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省外国六排放标准和省内其他地区小客车,仅需满足持有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区域指标即可办理转入。(切记,省外转浙A,排放标准须国六及以上)
答:用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小客车指标综合服务”,在个人小客车指标综合服务下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用户中心”-“我的申请”-打开申请表后,在上方点击“取消申请”,取消后,点击“重新申请”,更改身份类型后,进行申请提交。若无法自行网站完成操作,可前往调控窗口办理。
每月14日24时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14日24时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
答:已获得未使用的区域指标,可前往小客车调控窗口取消,或6个月过期后失效。
来源/萧山钱塘汽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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