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轮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屏南县公安局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本县所有合标三轮车开展上牌登记业务。现将有关挂牌管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车辆登记上牌范围
屏南县范围内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公告》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国家标准的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
二、上牌登记手续
驾驶员驾驶车辆到办证地点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车辆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购车发票;
3.合格证。
4.交强险保险证明。
三、上牌地点
屏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证大厅。
四、其他事项
1.车辆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并取得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本地车挂外省牌照的将严格年检审查,如有发现“飞来牌”(未经查验车辆异地挂牌)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2.未经登记上牌的车辆,自2022年4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
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联系电话:0593—3323593。
屏南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21日
来源:屏南交管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