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983原来是什么股票(600986是什么股票)

近期,关于投资者诉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惠而浦,60098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传来新的消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二审判决书,驳回惠而浦(600983)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惠而浦(600983)需赔偿投资者损失28万余元,投资者获得胜诉。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在2020年8月1日因虚增收入及利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6号)。由此引发了投资者对惠而浦(600983)的索赔诉讼,该案件现已有二审判决结果。二审法院确定了实施日为2016年4月22日,更正日为2017年7月27日,基准日为2018年5月30日,基准价为7.33元/股。

根据《证券法》虚假陈述相关规定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在此提醒,符合于在2016年4月22日到2017年7月27日之间买入惠而浦(600983)股票,并于2017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惠而浦(600983)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中,还未参与索赔的可尽快报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