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平台收到网友咨询
新部令实施后
申请夫妻间车辆变更业务
与之前相比有无变化?
号牌还能否随车“持续使用”?
鉴于广大车友
对此业务的诸多关注
今日结合新部令
共同学习“夫妻变更”业务的
相关规定及办理方式
并针对此业务的热点问题
进行答疑解惑
敬请关注分享~
相关规定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五条: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另一方姓名,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可以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一人名下转移到另一人名下,车辆信息发生变更,但是车牌号码不改变,叫做“夫妻变更”)
携带资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原件)
☑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 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
注:此业务需采集车辆照片,建议开车前往车管所申请办理。
办理地点
☑ 市级车管第一、二分所
业务流程
☑ 提 交 资 料
☑ 审 核 受 理
☑ 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 缴 费 制 证
☑ 业 务 办 结
延伸阅读:
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1.办理“夫妻变更”业务后未满一年车辆卖出,号牌能否保留?
答:机动车所有人(夫妻之间共同)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在办理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转移登记后,原机动车号牌可保留两年。
2.夫妻间车辆号牌能否互换?
答:夫妻间车辆号牌无法直接互换,在满足条件的情形下,可通过三个步骤完成互换业务。
(1)夫妻一方的车辆先通过“夫妻变更”将两车置于同一人名下;
(2)申请“同一人名下号牌互换”业务;
(3)再将原车通过“夫妻变更”至对方名下,即可完成“夫妻间车辆号牌互换”。
3.丈夫名下保留的号牌,妻子能否使用?
答:保留的号牌仅限本人使用,无法转让他人。
建议以丈夫的名义购置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申请使用原保留号牌,完成车辆注册登记一年以后,再申请“夫妻变更”业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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