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提升我市文明交通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2022年7月6日起至12月3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黄冈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对全市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集中查纠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提升我市文明交通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2022年7月6日起至12月3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黄冈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对全市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集中查纠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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