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瞅瞅你把我车撞啥样,给我买新车!
给你200块钱得了。
你要不给我买新车,就赔我2000块钱!
给你200块钱得了。
……此处略去N个回合
那你说你到底想怎么处理!要不你给我车修好!
给你200块钱得了。
“暴跳如雷”的贺某,
“以不变应万变”的毕某。
双方僵持不下,谁都劝不好,
看来,只能寻求法律途径了……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14日早上,贺某骑电动车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取东西。刚进门,就听门外传来“咚”的一声,赶紧打开门往外看,竟然是自己的电动车被毕某驾驶的铲车给撞了,半个车身都压在了铲车下面。之后,毕某将贺某的电动车送至修理部进行维修。然而由于车辆损坏过于严重,已经无法维修。双方才有了文章开头的对话。贺某在与毕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其诉至九三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的车辆损失、误工费、交通费等。
九三人民法院齐齐哈尔人民法庭受理了该案。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并趁着周末空闲,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贺某情绪平静了很多,毕某也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态度存在很大问题。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毕某赔偿贺某电动车款及交通费合计1600元。
毕某将钱送到法院后,九三人民法院干警第一时间将钱送到了贺某手中。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在九三人民法院
有这样一群人
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
用实际行动践行着
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