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车辆管理所电话多少(灵台县车管所电话号码)

为有效解决机动车“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问题,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县上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县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所设停车场及停车泊位,应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不得只售不租或闲置浪费,对不按要求管理的,将由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城市社区等单位部门责令进行整改。

二、对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的,将由城管执法部门和属地管理单位依法予以拆除、整治。

三、对在停车泊位长期停放的“僵尸车”、“罩衣车”,将由公安、住建、城管执法部门及时排查取证并依法拖移,所需费用由车主承担。

四、对车辆租赁、车辆销售、旅馆业等其他经营主体占用公共停车位开展经菅活动的,将由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公安部门督促规范经营行为,在固定的经营场所开展租赁、售卖等经营活动的,对拒不配合的经营主体,依法进行处置。

五、停车场经菅单位应在停车场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停车场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经营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等,并严格收费管理、对不按规定设置、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擅自停止停车场经营、占用公共停车场开展经营活动、收费不开票、开票不规范的,将由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执法、发改等部门联合整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六、对城区严管示范街、背街小巷等区域路段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存在的人行道停车、超泊位停车、占压消防通道及不按导向停放等违法行为,将由公安、城管执法部门采取放置温馨提示卡、违停告知卡、锁车、拖移、批评教育、罚款等方式予以处置。

七、对路边非停车位临时停放车辆占道经营的,将由公安、城管执法部门及时劝导教育,对不听劝导或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八、快递公司应严格规范车辆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将由公安、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一劝”“二锁”“三拖”“四罚”“五教育”的方式予以整治。

九、对出租车、公交车等城区行驶车辆随意停放、随意上下客、影响交通秩序和通行安全的,将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十、投诉举报联系电话

县交通运输局:0933-3621009

县市场监管局:0933-3623479

县城管执法局:0933-3622259

县公安局: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灵台县停车设施管理“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