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收购的概念
资产收购是收购方与目标公司之间以物的所有权为标的,为买卖合同性质的交易,即通过购买目标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实质经营性资产,从而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收购。
二、实质经营性资产的概念
实质经营性资产,指公司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产生经营性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的各类资产、商业信息、商业技术、应收款项、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资产等。
三、资产收购的分类
按收购主体分类
(一)直接收购:收购方直接以自己名义与目标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合同以收购资产。
(二)间接收购(三角资产收购):收购方在目标公司所在地设立独资的或控股壳公司,以壳公司名义与目标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合同以收购资产。
按支付对价方式分类
(一)股权支付型收购:包括增发型收购与子公司换股型收购。
增发型收购是指收购方以自身股份作为支付对价以获得标的资产的收购。
子公司换股型收购是指收购方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股份为对价,以获得标的资产的收购。
(二)非股权支付型收购:包括现金资产收购、非货币性资产转换收购和承债式收购
现金资产收购是指以货币作为标的资产的对价的收购。
非货币性资产置换收购是指以非现金性质的其他资产与标的资产进行转换。
承债式收购指收购方以承担相应债务作为对方的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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