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
家里有电动车的
福建人都要注意了
近日
网上传出一则“重磅消息”: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
电动自行车车主必须去驾校考驾照!
这是真的吗?
文中提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但是!
其中并没有电动车考驾照相关的规定!
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对“非机动车”有明确定义
也就是说,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车属于非机动车,而在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对于非机动车的通行方式、载人、载物、驾驶人年龄等方面有明确规定,但是没有持证的要求。
有网警对此做出回应:
所以,
这个“骑电动车必须考驾照”的说法,
不准确!
按照新规,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属于新标准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国家鼓励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和销售,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
对于超标电动车, 该如何认定?
当然,如果超标电动车经过鉴定达到了机动车标准,驾驶机动车自然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
已经购买的不符合
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地制定妥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车明年4月不能上路?
记者查询国家工信部官网发现,2018年5月17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按照目前规定,超标的电动车有3年过渡期,并非2019年4月才禁止上路。
当然
虽然不用考驾照了
但是大家在驾驶电动车的时候
仍旧要注意安全▼
因超标电动车引发的事故不胜枚举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
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
年产量3000多万辆
近些年来
电动自行车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
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危险
电动车一旦违法对骑车人的
生命构成极大威胁!
这些是生命换来的教训:
1、 闯红灯
对于很多电动车来说,红灯?那是什么,我的世界唯我独尊。
2、 随意行驶
很多开车的人都碰到过突然钻出来一辆电动车,然后一脚急刹的经历,真心想对这些到处乱钻的电动车主说一声:别再zuo,生命不是儿戏!
3、 抢车道
有的人骑着电动车就喜欢在马路正中间穿行,抢占汽车的通道,可是,你确定你撞得过汽车?
4、 超速行驶
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而现实是,很多骑士们为了体验飞一样的感觉开得不比汽车慢。超速的后果就是,不用人家撞你,你自己撞上去都很可怕!
5、 私自改装
人的智慧是无限的,骑电动车怕晒,怕雨,怕风,于是无数改装设备出现了,而这些改装除了能带来便捷之外,一遇上突发事故,还会带走你的生命。
四面包起来你就能假装机动车了
6、 超载超员
按照我国的规定,电动车只可以载1名不超过12周岁的儿童。
5个人一辆车,你考虑过电动车的感受吗?
7、 逆向行驶
很多人骑着电动车,却还是一颗行人的心,在他们字典中从来没有逆行这个说法。
每次在路上开车
真的很怕那些把电驴当赛车开的小伙伴…
福建人注意了
虽然新规定还没有正式施行
但是骑超标电动车的也别心存侥幸
现在骑超标电动车
驾照可能被扣12分
骑超标电动车驾照可能被扣12分
2017年10月,在福州闽江大桥仓山桥头处查纠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中,一名市民骑着改装的超标电动车载人上路,被交警逮了个正着。这名骑车人不仅被罚款、扣车,他的C1驾照还因此被扣了12分。
据民警介绍,福州市区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如果驾驶的是超标电动车,便属于机动车范畴。而摩托车驾驶证和小车驾驶证不能混用,市民骑超标电动车上路,导致小车驾驶证被扣12分属于“准驾不符”的处罚结果,合乎相关规定。
根据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空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即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符合这三个条件的电动车,即可认定为非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按机动车处罚标准处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有汽车驾照,按“准驾不符”处理,扣12分并罚款。
电动车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
也时常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
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
生命安全不容忽视!
严格管理电动车既保护了我们的安全
也对广大车主有了更大的束缚!
一起为新规点赞!
来源:东南网综合江苏交通广播网、解放日报、徐州网警执法微博、微泰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江西交通广播、央视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