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月拍牌价格是多少(深圳6月拍牌价格)

本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捡漏”,没想到最后却把自己套进去了,物业无法收回,还惹上了官司。深圳的丁先生在在网络法拍平台花费437万成功竞拍了位于东莞麻涌的一处厂房,自己去清场的时候却被土地出租方告知,要先支付场地占用费1000万元,理由是没有及时将拍卖的物品清运,致其土地无法出租。双方最后闹上法庭,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最近给出判决,丁先生要支付占用费2295000元,付清前款占用费后15日内搬离法拍物,被告东莞市麻涌华穗制衣厂应予协助,不得阻碍。

法拍物业无法收回,还惹上了官司

被告

437万元法拍厂房却无法清场

法拍物业是指法院强制拍卖的物业。同样是物业,法拍物业因为达到同类产品6-8折的价格水平,有很大吸引力,近些年受到了越来越多投资者的关注,在法拍房火爆的背后,还隐藏了重重风险。

2019年5月15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平台拍卖一处存放于东莞市麻涌镇广东锐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内一批机器设备及地上建筑物(两间厂房),该厂房位于麻涌镇兴南路附近,毗邻东江北支流(广东锐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此前该厂房遭两次流拍。深圳的丁先生看中了该法拍物业,经过几轮举牌,丁先生最终以约437万元的价格成功拍下该厂房。

丁先生本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捡漏”,没想到最后却把自己套进去了

“花437万元竞拍厂房,清场却被要求另外缴纳上千万元的土地租金,没想捡漏不成,反而掉进了大坑里。”丁先生郁闷地说,2020年,他曾多次前往麻涌对其拍卖的厂房及其附着物进行清运,遭到厂区人员的阻挠,理由是他们没有及时清运拍卖的物品,要求他们支付高达数百万元的场地占用费后才能搬。土地出租方要求丁先生缴纳的场地占用费也不断升高,直至上千万元。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最后闹上了法庭。

丁先生说,清运厂房附着物需要一定时间,需要联系拆解公司、搬运公司等,加上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及时清运。没办法及时清理也属于合理范围,自己通过合法途径拍卖的厂房,真金白银支付了拍卖费,明明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却无法取走,反被要求交上千万的租金,真是太冤了。

花437万元竞拍厂房

要交完上千万元的土地占用费,丁先生才能将法拍下来的物业搬迁。双方多次与被吿协商未果,最后只能对簿公堂。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 易程序,于2022年1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后依法转为普通程序,于2022年3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资料显示,该厂房占地面积大约12000平方米,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兴南路。丁先生说,涉案厂房目前已经被租了出去,厂房门口已经悬挂了广州市中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招牌。土地出租方未经同意,就私自将属于自己产权的厂房出租给了其他公司使用,收取了厂房的附加价值,也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厂房门口已经悬挂了广州市中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招牌

被告

未阻止原告方搬离案涉拍卖物

对于丁先生的诉讼请求,被告辩称,并未阻止原告方将案涉的拍卖物搬离厂区,是由于原告一直未根据法院的要求将案涉拍卖物搬离现场,才会导致案涉拍卖物一直没有搬离,另外由于原告竞拍所得的拍卖物一直占用场地,造成了损失,被告对此提起了反诉。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搬 离案涉拍卖物并向原告返还场地;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 向原告支付2019年7月19日起至被告将竞得设备全部搬离厂房之日的场地占有使用费,暂计至2021年12月28日为 人民币9921683.2元(以每月租金13元/平方米标准,按照 案涉拍卖物占用面积26048平方米计算)。还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向被告支付2020年2月起至原告将竞得设备全部搬离案涉厂房之日的聘请8名安保人员的费用。

法院

支付两百多万占用费后可搬迁

经过调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2019年5月16 日,原告丁先生通过司法拍卖网拍得广东锐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华穗制衣厂上的两间钢结构厂房及部分机器设备,并于2019年7月15 日收到了网拍成交确认书,本院亦告知原告自行与被告联系 商量占用场地费以及具体搬离时间。

自2019年7月15 日开始,原告丁先生已经负有在合理期间内将所取得的两间钢结构厂房及部分机器设备从被告场所搬离的义务。但原告在未与被告协商确定占用费用的情况下,将通过拍卖获得的两间钢结构厂房及部分机器设备继续交由广东锐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而在本院多次向原告发出搬迁公告的情况下其让位搬迁,在此期间并不存在被告阻碍原告搬迁其通过拍卖获得的两问钢结构厂房及部分机器设备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原告应向被告支付相应的占用费,酌定支付占用费起算时间自2019年8月1日起算。

第一人民法院最后给出判决,原告丁先生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东莞市麻涌华穗制衣厂支付占用费2295000元;原告丁先生在付清前款占用费后15日内将两间钢结 构厂房及机器设备从被告东莞市麻涌华穗制衣厂处搬迁,被告东莞市麻涌华穗制衣厂应予协助不得阻碍;驳回被告东莞市麻涌华穗制衣厂其他反诉诉讼请求。

采写:南都记者 刘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