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分为几级)

按地下工程围护结构防水要求,分为四类防水等级。其中工业及民用建筑的地下室,按其用途均应达到一级或二级防水要求。

地下室一级防水标准: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渗漏潮湿。

地下室二级防水标准: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以少量的潮湿;工业与民用建筑:总潮湿面积不应该大于总防水面积的千分之一,任意百平方米防水面积的潮湿不超过1处,单潮湿最大面积不大于0.1平方。

地下室三级防水标准: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沙,任意百平方米防水面积的潮湿不超过7处,单个漏水点的最大漏水量不大于2.5升每天,单潮湿最大面积不大于0.3平方。

地下室四级防水标准: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楼泥沙,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升每平方每天,任意百平方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升每平方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