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快手网红都在打官司(快手为什么那么多打官司的)

2020年5月12日,北京市海定法院在网上发文,快手开发商及运营商已经起诉抖音有关开发运营主体,并向其提出5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目前此事北京市海定法院已经开始立案 。

作为原告的快手平台算得上是最早火起来的一批短视频平台,被告抖音短视频平台则算得上是后起之秀,直到2016年的下半年才开始进入市场,经过了将近4年的发展,逐渐成为了短视频平台的领头羊。

快手平台中的视频给人的感觉就是非常接地气,而抖音更加多元化,融入了很多的元素在一起,给人一种新潮的感觉。两个平台的风格可以说是完全不同,但又是各有特色,都吸引着一批稳定的客户。

这件法务事件的起因是快手方面认为抖音方面存在侵权的行为,从“360手机助手”APP内输入“快手”二字,平台给出的推荐产品第一位则显示的是“抖音”短视频APP。也就是说在该平台内搜索“快手”二字后,就可以完成抖音短视频APP的安装和使用。

快手方面认为这大大的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抖音短视频则是利用了这一点加大了自己的宣传力度,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削弱了快手的用户量!

用户搜索自己产品的名称出来的确实最大竞争对手的产品置顶首列,当然会让前者非常不满,此外快手方面还认为抖音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的行为。

不少网友则认为这件事主要的负责方应该是搜索引擎方,也就是前文说到了第三方“360手机助手”,还有不少网友晒出自己在某搜索引擎方,输入抖音二字,置顶的APP出现的却是快手短视频的推荐。

此外很多网友纷纷晒出例如,在某搜索网站上输入“小米”,置顶的确实“华为”的网页提醒,输入“宝马”后置顶推荐确实“林肯”的官网信息,不少网友还调侃要是真的像抖音与快手这样,前面展示的这几个打起官司来,随随便便不就是上亿的赔偿吗?

随着手机APP商业化越来越足,之间很多还是存在着竞争的关系,那么作为搜索引擎方经常会出现给钱给得多就会猛推的事件,也希望抖音与快手这件事件最终解决后,能解决部分平台暴露出来的的各种不足,保持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