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什么情况下原罪处罚(绑架罪的处罚)

关于唐山打人事件,事情经过相比大家已经反复看过很多遍,我就不再水字数了,直接上干货。


好消息是两位姑娘没有生命危险,所有犯罪嫌疑人陆续落网。


坏消息是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们可能要看到我国法治的代价,也就是尽管我们非常愤怒、非常希望严惩,但一切审判都要遵循法律条文。即使是是顶格审判,也不会出现我们期待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也就是说,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肯定会远远低于我们的预期。


这种行为如果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严打期间,偷窥女厕所都在一个月内枪毙,他们这种当街殴打、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的情节,毫无疑问,人生必然开始倒计时了。但发生在今天,除非在主犯身上挖出更多的不为人知的涉黑或者其他案件,否则顶格判罚,最多不会超过十年。


为何法治总是倡导的公平、正义,可这却总和人们朴素的价值观起冲突呢。即便顶格惩处,十年后(如果不是全国发酵,没准热点一过,通过各种地方性特色的运作6-7年就出来了)它们仍有可能作恶、甚至通过各种手段报复受害人。


可对于受害人来说,即便肉体的伤痛可以愈合,毁容的面容可以医美,但心中的阴影肯定是伴随终身。我们可以想想,为什么直到现在她们的家人和至亲都没有任何的发声,这里面的原因不言而喻。


为什么不言而喻,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这次不是全网发酵,成为了全国关注的热点事件,处罚结果会是什么样子的呢,参考杭州等其他几个地方类似的情况,可能会直接鉴定为轻微伤、拘留10-15天,再通过各种关系给点钱和解,等等,我们无法得知唐山的警察叔叔们会不会秉承熟悉的配方和熟悉的味道等一贯办案方式。


在施暴者受到的刑罚与被害人的伤痛不对等的情况下,我们的法律工作者能否考虑增加罪犯的惩处力度呢?比如,以本次施暴为例,对于针对女性的严重暴力犯罪,是不是可以对施暴者进行化学阉割。它们给了别人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和无法治愈的心理创伤,那么从公平和理应惩罚的角度,我们也得让它们一辈子没有再次抬头的功能。从公平的角度,这才算勉强对等。


更重要的一点,得让被某位明星一棍子打死的其他中国男人们与这种独特的直立行走类人物种清晰的划清界限。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有些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第一时间出来带节奏。这种人,要么是蠢,要么是坏,但我更倾向于第三种情况,就是又蠢又坏。


事发以后,这位明星除了在微博上无脑的嘴炮一下,还具体做了什么吗,没有。


如果他的男朋友或者老公真的见义勇为,身负重伤或落下残疾,以她过往的经历来预判,绝对不会去照顾一辈子,肯定是和平分手,祝早日康复,再感叹下女人不易,岁月安好云云。


这位明星总是把自己狭隘的过往和糟糕的情史相结合,就武断的得出中国男人都很差的结论。


我更想说的是,这位明星未成名前的故事,非常精彩,很多自媒体都报过,是不是也应该再深挖下是否跟某地某些势力有关系呢。


那些对于见义勇为呼吁的人们,出发点是非常好的,但大家在呼吁的同时,都忘记了我们所有人,都是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普通人了。


第一,我们在观看施暴者的视频时,不仅已经了解了整个事件的大体过程,而且是站在上帝视角来审视。


在现场的人们,绝对不会像我们观看视频时候这么冷静或提前了解未知发生事件的来龙去脉。


简单说个我亲历的事情,大概是二十年前左右,我和几个朋友在上海的长宁区茅台路吃路边摊,我们酒还没喝两杯、菜还没上齐,突然有两只大手过来,直接把我们桌子掀翻,我清楚的记得那一瞬间我的反应:我是谁、我在哪,我怎么拿着筷子,桌子怎么翻了,我的酒呢……等反应过来时候,附近的几张桌子都被掀翻了,原来是赶上了XX来对私自在路边摆摊的餐馆进行执法。


我认为这已经是当时XX非常非常温和的执法行为了,我们在毫无心里负担和明知道很安全的情况下,还是非常的懵;换作施暴者的施暴现场,深处当中民众绝对不会逼我们当时的反应快多少。


那些呼吁见义勇为的人们,是否考虑过一些实际情况呢。其他食客在吃饭,要么在干饭,要么在跟同伴聊天,要么在边吃边玩手机。


当施暴者开始施暴的时候,大家的第一反应是,怎么打起来了,为啥;第二反应,这些人之间是什么关系,认识还是不认识,有男还有女,是遇到仇家了还是抓小三,看不明白啊,第三反应,怎么这么多人掺和到里面,谁跟谁是一伙的,看不出来啊。第四反应,现在都在徒手,有人在拎着啤酒瓶子,会不会从兜里掏出枪或者刀……


以上四种反应,大家想想,是不是偶遇这种突发事件,一个正常人的四步反应,等反应过来,快则7-8秒,慢则20-30秒过去了,有些冷静的人,会再观察下,先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多数人的反应是带着家人迅速离开。


因为这不是拍电影,是现实,再根本没搞明白事情缘由的情况下,确保自己和家人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所有呼吁见义勇为的人,都是在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和整个施暴过程,这个时候再去谈见义勇为,完全是站在上帝视角事后诸葛亮的嫌疑。


第二,是否要上前制止和劝架。

当我看完整个视频后,不禁会想,我知道的人里面谁能现场制服这些歹徒,想了半天,除了巅峰状态下的泰森,实在想不出来第二个人了。


先说,环境因素。从环境上,地面油腻、空间狭窄,对方人多,无论练什么功夫的,几乎都很难在这种条件下,制服施暴者,一旦滑倒倒地,等待的就是被打残或者打死。至于地面锁技,朋友们,体育竞技跟流氓斗殴不是一码事,体育竞技是输赢,流氓斗殴是搏命。可能只能巅峰泰森这种绝对力量和技巧都超出所有运动员的顶级拳王,或许能在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原地闪躲和一拳躺下一个的重拳暴击,甚至超过所有人抗击打能力,可以扭转整个事态。当然,这一切说的都是假设,拳王再能打,也怕啤酒瓶子戳脸上。

其次,人的因素。打架这种事,除非你的身体优势完全强于双方,或者达到碾压双方的级别,你才有可能劝架成功。可现在对面的是一群在酒精刺激下的醉汉,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样的人,能劝住这群醉汉停手。就算被泰森附体或者临时用了一张泰森1小时体验卡,把所有施暴者击倒,所有施暴者都进了医院治疗,那后面的主动权就根本不在你手里了。


见义勇为?笑话,明明你们就是互殴,你先把受伤这些人的医药费出了,是不是见义勇为这得搜集证据等着法官来判。你想回家?门都没有,先拘了再说,饭店都被你们砸了,怎么赔偿你们还得协商。你在哪儿工作,单位得通知一下,给你家里人也打个电话,告诉一声,跟我们上车吧……


到了这个情况下,你要考虑的是,老板会不会解雇你,家里人怎么办,对方会不会对你家人进行报复,现场的围观者会不会为你作证,等等等。


好了,我问问大家,你如何去见义勇为,这还是在打赢了的情况下(几乎没可能)。我还没假设这里有人体格太差,被你见义勇为给打死了呢,那就更麻烦了。因为涉及人命了,你的人生更不可能自己把握了。你动手时候的力度是否符合见义勇为、你随手抄起的武器是否超出见义勇为的范围、等等,这些决定你后面人生的因素,都不再掌握在你手里了。那么为你叫好的网友们,大概率也不会等你判刑后,去监狱探望你,只有你的妻女和父母会嚎啕大哭。


那么你打输了(几乎是100%),如果不是事情发酵到全国关注的情况下,你觉得会赔偿给你多少钱,大概率的结果就是各自治病的互殴。家里在很长时间,会失去你这个顶梁柱。你的一次看似很热血的保护弱者行为,却让自己家人彻头彻尾的变成弱者,以现在挖出来对方在当地做过的恶,报复你的家人是100%的事。


第三,那就只能冷漠的旁观吗


当然不!那些能迅速反应、克服恐慌、果断出手的,都是英雄。我们这些做不了英雄的普通人,在保证自己和家人安全撤离现场后,要选择报警。


在常规概念里,女性普遍被认为是弱势群体,男性施暴过程中,女性上前劝架和阻止,被判作互殴的可能性远比其他男性进行参与要低得多。


作为普通人,我可能不怕疼、不怕流血,但我怕事后的各方冷漠和对我热血行为的误判,一次见义勇为的行为很容易就被定义为互殴。我们不是不善良、不是没有正义感,只是我们是个无权无势的普通人,我们是要先保证自己安全的普通人。


呼吁见义勇为,不能上升到性别对立,不能上升到田园女权,更不能无脑的去道德绑架。


这次施暴事件的原罪,并不是性别,而是人性内心的恶!


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前提下,及时报警、协助取证、配合警方调查,这已经是一个社会主义公民在免得突发恶性事件前能贡献的全部力量和能尽的所有公民责任了。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公民李大宝对本文有巨大贡献)


我们要牢记警方的郑重提醒:打赢坐牢,打输住院。


本文首发于公众号:旧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