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富县交警大队现曝光一批骑行共享电动单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大家引以为戒,遵守交规,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姓名:孟某
身份证号:6106281992****1126
交通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载人
姓名:党某某
家庭住址:茶坊镇太安村人
交通违法行为:未满16周岁,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王某某
身份证号:6106282004****3318
交通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载人,未满16周岁
姓名:乔某某
身份证号:6106282006****1946
交通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
姓名:李某某
身份证号:6106282006****0545
交通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载人
姓名:陈某某
身份证号:6106281986****1961
交通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