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最近,澳洲移民局重新描述了关于技术移民中配偶加分的规则,并说明了一般技术移民签证(General Skilled Migration Visa)中评估同居关系的相关立法,以及在GSM的申请中有关于配偶加分的问题。
相信有很多正在或准备申请技术类移民的朋友们都会看到移民局要求申请人说明自己目前的婚姻状况。只要你申请技术移民,也就是我们熟知的189,190,491,再递交EOI申请时,都会看到配偶加分这个选项。
那么到底什么情况才算单身呢?有同居但是没有结婚能否算作单身吗?处于婚姻状态但是已经分居又是否可以加分呢?如果我有男朋友,还能不能选择单身加10分?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移民政策中对于技术类移民单身,婚姻状态的加分规则。
如上图所示,配偶加分划分为4类:
单身状态 10分;配偶带职评带语言4个6可加 10分;配偶为Citizen or PR 10分;语言成绩4个6可加5分。但是很多同学都有担忧,什么情况下算是单身,什么情况下又算是有配偶呢?
Regulation 2.03A规定了适用于事实关系(De facto)的标准: 在申请GSM 签证的情况下,要求除非De Facto关系已经登记,否则 GSM 申请人声称的任何De Facto关系必须在GSM 签证申请前的 12 个月内已经存在。
SkillSelect将Partner Relationship的状态分为:
单身即无配偶 – 加10分:包括离婚(Divorced),从未结婚(Never Married),丧偶(Windowed) 分居(Permanently Separated)订婚(Engaged) – 加10分已婚(Married) – 0分事实婚姻(De Facto) – 0分如果在递交EOI后,提交签证申请时发生婚姻状态的改变,那这个改变也会导致签证评估分数的损失或增加。移民局也给出了相应的例子:例如申请人在递交 EOI 时加了 10 分(作为单身),如果申请人在随后结婚或进入事实关系,可能会在签证申请阶段失去这10 分。
注意:如果EOI获邀后分数减少,很可能导致拒签。
如果在递交EOI时申请人既处于事实关系(de facto)并同时订婚,那么申请人在选择分数是需要选择(De Facto)而不是订婚(Engaged)。
此外,申请人需要注意签证阶段叠加12个月规则的影响。申请人在递交EOI选择事实关系,如果这个关系不满足12个月,也就是事实关系在签证申请时少于12个月,那么该配偶将没有资格考虑为签证申请人的副申。
上述情况只是个别例子,有些客户的情况很复杂,需要多方面考虑,建议联系指南针为您的申请提出规划。
需要注意的时如果在签证申请中没有合理正确的声明自己的同居关系,会被移民局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最终造成拒签,更有可能影响后续其他签证的申请,希望各位同学慎之又慎。
常见Q&A
1. 有男女朋友,还没有结婚,可以算做配偶吗?
澳大利亚承认事实婚姻关系(De Facto Relationship), 即伴侣双方同居满12个月就可以作为配偶申请签证。如果没有同居满12个月,通过注册同居关系也可以作为配偶一起申请签证。
2. 我们是同性伴侣,可以算做配偶成为副申请人吗?
澳洲完全接受同性婚姻以及同性配偶签证,这意味着同性伴侣可以和其他人一样,在澳大利亚注册正式婚姻关系成为副申请人。
3. 如果我不清楚自己的配偶情况,在最近的一次递交EOI我选择了Single, 会不会被视为欺骗?
如果在申请中出现错误,可以给移民局写解释信,解释信请联系我们进行操作,否则会有风险。
4. 如果我和我的partner已经结婚,但是分居两地,他/她还可以作为我的副申一起递交签证吗?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结婚,但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分居,是可以作为副申一起递交签证申请,但是需要材料充分证明两人是临时分居而不是永久分居,可以联系我们帮您梳理所需的材料清单。
5. 我的男朋友/女朋友只有职评没有雅思4个6能加分吗?
不可以哦,Points criteria的要求是配偶或事实伴侣必须满足年龄,英语和技能标准,三项缺一不可。但是只有雅思4个6是可以加5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