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买断国家有什么安排(全国买断国家有什么安排吗)

买断工龄确实是一个违法行为,不过大家要搞清它的定义。

买断工龄实际上是一个老概念了,它源于90年代我们国家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一开始大家通过各种方式安排企业富余人员,比如允许富余人员内部退养,就是一种方式。


后来还是有一部分企业承受不住,通过对职工支付一次性补偿的方式解除跟劳动者的关系。有点儿像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但实际上买断工龄的违法行为在于,买断工龄时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1992年我们国家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些企业一直没有给职工缴纳。尤其是买断工龄的企业多数是一些生产经济效益不好,拖欠工资保险严重的企业。

企业可以给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要符合有关规定才可以。


如果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职工即使不能迅速实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有关待遇,也就不存在职工离开岗位后没人管的问题。

所以,任何以一次性补偿方式解除职工与企业关系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必须要按照劳动法及后期的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按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职工在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有两个利益一定要明确。第一,是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到解除之月。第二,是按照要求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企业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其实还要要加付50%的补偿金。


所以,企业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好职工权益的情况下解除,否则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索要相应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