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 为什么兴建化肥厂(80年代化肥厂)

江苏化学肥料(简称化肥)生产始于民国26年(1937年)。是年永利化学工业公司铔厂(简称永利铔厂)在南京建成投产,设计生产能力日产合成氨39吨,硫酸铔(下称硫酸铵)150吨。当年生产合成氨4044吨,硫酸铵14263吨,为省内乃至国内最早的国产化学肥料。日军侵华后,生产前后中断8年。民国35年,生产得以恢复。1949年生产合成氨4952吨,硫酸铵17977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永利铔厂在人民政府的扶持下,从私营、公私合营到国营,该厂多次更名(今称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氮肥厂,下用南化公司氮肥厂)。在“一五”计划期间,硫酸铵产量有较大提高(1955年产量达15.8万吨),1954年12月,国家又批准在南京兴建华东磷肥厂(今南化公司磷肥厂)开发化肥新品种——磷肥(普通过磷酸钙)。

1958年起,省内出现大办化工的热潮。是年4月22日,国家副主席朱德前往南化公司视察磷肥厂和永利宁厂(原永利铔厂)。同年6月,南化公司磷肥厂建成生产。紧接磷肥厂普通过磷酸钙和永利宁厂硝酸铵的投产,南化公司尿素装置又生产出第一批尿素,化肥从单一的硫酸铵向新的品种发展。原永利宁厂兴建的钾肥车间于1958年4月建成投产,年产钾氮混肥1万吨,1959年因钾长石供应中断而停产。随着大办化工的热潮,省内六合、丹阳等地区的小氮肥厂,扬州的小磷肥厂开始兴建。至1960年,六合、丹阳两家小化肥厂在省内率先建成,开始试生产碳酸氢铵。磷肥中的钙镁磷肥亦在扬州、镇江相继生产。经调整后,从1964年开始,省内小化肥发展很快,各市、县以极高热情集资办厂。中共江苏省委于1964年12月批准成立统管全省化肥建设的“江苏省化肥建设指挥部”,由省计委、轻化厅、机械厅、建设厅、财政厅、物资局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并合署办公,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快了全省化肥工业的建设进度。各市、县也相应成立化肥建设指挥部负责筹建当地的小化肥厂。产品则以氮肥中的碳铵逐步发展到以磷肥中的普通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为主。早期投产的硫酸铵由于肥效不高,且易导致土壤板结,因而南化公司氮肥厂于1967年停产该产品。70年代中期,已取代硫酸铵的碳酸氢铵受到农民欢迎,各市县均建有生产碳酸氢铵的小化肥厂。1977年10月,有13个国家的16位代表组成的联合国中小工业考察团特地前往无锡化肥厂考察小化肥生产。1974年8月,国家计委决定在南京栖霞山筹建大型化肥厂,1978年产出合格的尿素,促使江苏化肥结构的变化,形成多品种、大中小并举以氮肥为主的化肥生产格局。80年代起,化肥又增加多元复合肥产品。其次,为不断增强化肥企业发展能力和应变能力,企业除以生产化肥为主外,搞起“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发展”。无锡、丹阳、太仓等一些化肥厂率先利用本厂水电汽的优势以及废渣、废气,开发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并由点到面在化肥行业推开。

1987年末,全省化学肥料已形成氮肥、磷肥和复合(混)肥三大系列以及少量钾肥。化肥生产企业128家,其中氮肥生产厂73家(大型1家、中型1家,其余为小型厂);磷肥生产厂55家(大型1家,其余为小型厂)。另有复合(混)肥定点生产厂44家(均为小型厂)。化肥工业的总产值历年递增:1979年达6.73亿元,占全省化工总产值的15.91%;1985年达11.97亿元,占25.49%;1987年为15.46亿元,占26.12%,至1987年末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74.24亿元,累计生产合成氨1791万吨,生产氮肥(折标)8194万吨,成为省内化工系统最大的行业。从1970年到1987年的18年间,江苏7000万亩耕地,累计使用化肥7400多万吨,其中小化肥厂生产4100多万吨,占施肥总量的55%。1965年以前,江苏农田每亩施肥不足10公斤,全省粮食产量没有突破300亿公斤,1979年以后,每亩施肥突破40公斤后,粮食产量稳定在500亿公斤以上。增产的粮食中,45%是靠施用化肥获得的。随着化肥用量的逐年增加,1987年粮食产量比1970年又翻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