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主权货币是什么意思(什么叫超主权货币)

欧元并不是一种超主权货币,而是一种区域主权货币,是其成员国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达成共识,放弃本国的主权货币,以其主权与法律共同维护的区域主权货币,所以,欧元一经推出,其成员国原来的主权货币就必须全部退出。在同一主权范围内不可同时并存两个或以上的主权货币,否则,其货币管理就必然会陷入混乱。

4月4日,曾因“最优货币区”理论获得199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享有“欧元之父”美名、在国际货币领域深具影响力的著名学者Robert A. Mundell(蒙代尔)与世长辞,令人深感惋惜。

在深刻悼念蒙代尔先生的过程中,有关蒙代尔积极推动超主权区域货币(如欧洲区域货币、亚洲区域货币等)、世界货币建设(如倡导创建以美元、欧元、人民币为核心的全球性世界货币“DEY-INTOR”或“DEY” 体系),反对各国政府操纵货币和汇率,捍卫固定汇率体系,甚至主张恢复某种程度的金本位制等,再次引发不少人对超主权货币的热情与追崇,认为欧元作为超主权区域货币已经成功运行,新的超主权区域货币乃至世界货币也一定能够产生,网络内生的去中心(超主权)加密数字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设想中与一篮子主权货币结构性挂钩的超主权数字稳定币(如Libra、eSDR等)都可能成为超主权世界货币的有益尝试,甚至将颠覆或取代主权(法定)货币。

这就涉及到影响广泛而又巨大的货币理论问题,特别是如何看待主权货币与超主权货币问题,包括欧元是否真的是超主权货币。

货币为何必然从超主权的实物货币逐步转化为

有主权和法律保护的信用货币、主权货币

货币是适应社会财富交换交易的需要与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成为财富交换的价值尺度与交换媒介。货币最早都是由一定社会范围内最受追崇、流动性强,能够划分成不同价值档次,品质稳定、体积较小、易于携带与交付的自然实物来充当,主要依托人们对充当货币的实物本身价值的信任。货币的出现,反映出人们对财富、价值、价值度量等达成广泛共识,有力地促进了交换交易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交换交易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又不断提高对货币规格标准统一、运行效率改进、运行成本降低、安全保护增强等方面的要求,进而推动货币不断改进,以及不同货币在更广泛的比较之中优胜劣汰,越来越集中到可以按照标准铸造、品质更加稳定的金属(主要是黄金、白银)货币,并且在货币材质本身的价值之外,越来越多地依赖货币投放机构的信用以及国家法律保护(对货币造假行为严厉打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金属本位制纸币,替代金属货币进行日常流通,进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但随着财富交易频度的提高以及交易半径、交易规模的扩张,实物货币或严格的金属本位制纸币遇到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即货币的供应往往跟不上可交易财富的增长而造成严重的通货紧缩,进而因物价下跌而影响生产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所以,如何有效扩大货币供应、防止出现严重的通货紧缩成为实物货币体系下货币管理的重大挑战。

金属本位制纸币的流通使人们逐渐认识到,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其实并不一定必须是具有物理价值的实物,而完全可以脱离实物成为纯粹的价值单位或符号,但需要保持货币总量与可交易财富的规模相对应,从而保持社会物价与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这样,原来充当货币的黄金、白银等,必须从货币舞台中退出,回归其社会财富的本源。货币则需要从社会财富中退出,成为社会财富的价值表征物。货币彻底脱离实物价值,完全依赖于人们的信任,成为纯粹的信用货币。相应的,就需要建立社会物价与货币币值变动的目标以及监测与调控体系(这就构成货币政策体系)。货币投放也随之发生深刻变化:除了一部分由投放机构购买价值储备物(主要原来充当货币的黄金、白银,以及主要国际货币等),据以确定货币单位价值,增强货币信用外,更多的是在社会主体需要货币时,以其已经拥有或将会拥有的可交易(可变现)财富作为支撑,向货币投放机构借取货币(货币投放机构主要采取发放贷款或购买债券等方式),并保证按照约定条件偿还借款本息。由此就将社会主体引入,与货币投放机构一道,共同对社会财富的价值规模进行评估,据以投放货币,就可以保证货币的充分供应,有利于保持货币总量与财富规模相互对应,彻底解决货币供应不足而造成通货紧缩的问题。当然,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本息造成货币投放机构债权出现坏账损失,就意味着货币出现超过真实财富价值的超发,需要严格借款人信用管理,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货币投放机构也应及时识别与核销坏账损失,对资不抵债的借款人以及货币投放机构应该及时实施重组或破产清理,尽可能将超发的货币予以消除。

在国家主权与司法独立的情况下,一国投放的货币不能随便以他国的财富作为支撑,而只能以该国主权范围内、法律可以保护的可交易财富作为支撑。这样,信用货币就必然与国家主权与法律密切相联,也被称为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信用货币对应着整个国家可交易财富,代表着对这些财富的求偿权,其“信用”是整个国家的信用,是国家将货币投放与管理的职责交给中央银行,货币不再是央行本身的信用与负债(央行不再承诺持币者可以用货币向央行索取任何东西),也不是政府机构或财政部门本身的信用与负债。

货币从实物货币转化成为信用货币,从依托实物价值转化为依托主权信用,从受制于货币实物供应转变为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充分供应,成为纯粹的价值尺度与交换媒介,是货币发展的必然结果与质的升华。

当然,由于要保持货币总量与财富规模准确对应实际上是非常难以做到的,在多种因素影响下,信用货币很容易出现货币总量增长超过社会财富增长,造成货币超发越来越严重,进而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与货币贬值,甚至引发严重的经济金融和社会危机,对此需要高度警惕,信用货币体系仍需改革创新。

但是,如果因此而再设想退回到金本位制,或者探索新的“货币之锚”(将货币价值尺度锚定某一种或一类实物),以及推动“货币的非国家化”,都是背离信用货币本质、违背货币发展方向与发展逻辑的(这正是哈耶克、蒙代尔等著名人士在这方面积极推动却无法成功的根本原因)。国际上,不同货币之间的价值比较或兑换汇率,主要通过其对黄金的价格进行折算获得,但不代表货币必须锚定黄金固定不变。比照黄金原理、利用新的技术设计出总量和阶段性新增量都严格限定,不能跟随可交易财富的增长灵活调节的比特币、以太币等去中心加密数字货币,无论技术上有多进步,在货币理念上都是倒退,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流通货币,只能是特殊的数字资产,可以进行投资,但其价格可能剧烈波动,存在很大风险。

在世界尚未实现一体化治理情况下要脱离国家创立超主权世界货币为时尚早

不仅在一个国家需要货币高度统一,而且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发展,也需要有配套的国际货币体系。全球范围内货币越统一,交换交易的结算成本就越低,所以,最为理想的就是建立全球统一的世界货币,并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有效的管理体系。

但在国家主权与司法独立,世界尚未实现一体化治理的情况下,要在国家主权货币之上,再建立全球统一的世界货币,却是违反信用货币原理、非常难以实现的,几乎可以说就是脱离实际的空想(就像有人曾大力推动“世界语”一样,脱离现实,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现实中,各国货币的国际地位是在跨国间经济往来与金融交易之中相互竞争(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综合比较与自主选择)的结果,是依托在国家综合实力与国际影响力基础之上的,只有综合实力与国际影响力最为强大国家的货币,才能成为国际中心货币。由此形成的国际货币体系,由于缺乏国际社会共同的监管,更多地受到中心货币发行国的影响,很容易存在严重不公平性,但却比没有国际货币体系要好得多。

在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相继爆发,对全球金融与经济产生巨大冲击后,本人于2009年也发文指出,以一国主权货币作为世界中心货币是不公平的,应该尽快建立超主权世界货币体系,并设想对SDR(特别提款权)进行改造,使其成为真正的世界货币,实现其最初的设想。但仔细研究后发现这是脱离现实难以实现的,除非最强大国家带头支持,世界实现一体化治理。

那么,欧元不就是在多个成员国流通的超主权货币吗?

对此,本人一再指出,欧元并不是一种超主权货币,而是一种区域主权货币,是其成员国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达成共识,放弃本国的主权货币,以其主权与法律共同维护的区域主权货币,所以,欧元一经推出,其成员国原来的主权货币就必须全部退出。在同一主权范围内不可同时并存两个或以上的主权货币,否则,其货币管理就必然会陷入混乱。

令人困惑的是,对这一点,作为“欧元之父”的蒙代尔先生似乎并没有准确的认知,反而积极倡导创建以美元、欧元、人民币为核心结构性挂钩的世界货币“DEY”。

实际上,这种与主要国家货币结构性挂钩设计和推出超主权世界货币,曾经就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设计SDR时的初衷,美元也在SDR中占据最大份额,但为什么得不到美国的支持,最终只能成为一种特殊的“货币基金”,规模有限,只能作为政府间辅助性的储备资产,而不能成为真正的世界货币呢?这是因为,如果SDR真能成为世界流通货币,首先冲击的就是其挂钩比例最大的美元的国际中心货币地位,而不是增强美元的国际地位。同时,这还将增大篮子货币发行国的货币管理难度(同一主权范围内不能同时存在两种或以上的法定货币)。所以,无论采用什么技术,要在主权货币基础上再打造和运行与其结构性挂钩的超主权区域或世界货币,都是难以成功的。

正因如此,在2019年6月Facebook发布要与上百家大型跨国公司组成管理协会,共同推出和管理与美、欧、日、英和新加坡货币结构性挂钩的超主权稳定币“Libra”白皮书,引发巨大国际轰动,很多人认为其将强化美元国际地位,对人民币国际化以及弱势货币国家产生巨大冲击时,本人就明确指出, Libra的设计理念与SDR一脉相承,首先就会遭到美国的抵制,同样是难以成功落地的,根本不值得非篮子货币国家引起很大的恐惧或模仿。

可见,在世界尚未实现一体化治理之前,所谓“数字货币”只能是主权货币的数字化智能化;所谓“超主权货币”只能是特殊的数字资产或特定范围内的代币,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流通货币。

(王永利系中国银行原副行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