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鸟是什么债券(富贵鸟 债券)

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缩写为富贵鸟,股票代码:01819)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现已被取消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了"富贵鸟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缩写为"14 Fugui Birds",债券代码:122356),该债券因严重违约而被取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了"富贵鸟有限公司2016年封闭式公司债券(一期)"(债券缩写为"16 Fugui 01",债券代码:118797)。现在,由于严重违约,上市状态已被取消。

目前,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富贵鸟有限公司终止破产程序,并向"14个富鸟"债权人支付分配款,二级破产财产对普通债权的分配比例分别为1.8096%和0.3289%。

富贵鸟有限公司发出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福建证监通2018001字)。

富贵鸟公司发布了"14富贵鸟"公司债券违约通知。

中国证监会福建省证监会决定向毕马威华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彭静、孙文菊、吴继祥、成一佳发出警告信。这涉及富贵鸟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15年审计报告。

违法事实是1、富贵鸟公司:证监会认为发行存在以下违规鸟公开债券鸟遗漏说明书发行重大和存在公司债券虚假公开记载富贵。2016报告和报告公司富贵2015遗漏报告年度发行债券存在公开定期记载年度

2、虚假报告半年度重大内报告相关未三规定时间定期披露。富贵"募集用途公司用于"鸟资金部分的未14公开批准发行的富贵债券鸟。

3."富贵债券披露非(信息记载01虚假和重大公司发行富贵)16存在公开遗漏。

4.度有关富贵对外及时鸟按照担保未披露2017年事项规定新增。

中国证监会称,富贵鸟公司作为“14富贵鸟”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有关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2015年5月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债券发行人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披露非公开债券发行人信息,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债券发行人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要求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富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的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债券纠纷审理论坛纪要》、《关于为科技创新委员会设立和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根据《关于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提供司法保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应当承担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民事赔偿责任。证券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周嘉平律师认为,“14富贵鸟”案的索赔条件为:2018年4月24日前买入“14富贵鸟”债券,并在2018年4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