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050什么规则(vw50200规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9年4月3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华峰氨纶(代码:002064)”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4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基金经理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公司聘任张雅君为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上述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附:张雅君的简历

张雅君女士,经济学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6月2日至2017年7月27日)、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7月19日起任职)、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月10日起任职)、易方达中债3-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7月8日起任职)、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24日起任职)、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9月27日起任职)、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28日起任职)、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0月25日起任职)、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0月26日起任职)、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鑫转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关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9年4月12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现对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以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折算基准日,若距离上一次基金份额折算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折算。据此,本基金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9年4月1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A类份额(即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A”,场内代码502049)、基础份额(即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场内简称“50分级”,场内代码502048,包括场外份额、场内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A类份额和基础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A类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A类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A类份额和B类份额(即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B”,场内代码502050)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A类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A类份额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类份额持有人。

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A类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其中,持有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未来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定期份额折算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即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0元部分的折算将采取现金方式而非基础份额方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各类份额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份额份额持有人定期份额折算后持有的基础份额的总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 基础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场外基础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保留到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 份的零碎份加总后并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如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有变化,以其最新规定为准。

(四)举例

假设某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当天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为14,950,000,000元。当天场外基础份额、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B类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50亿份、20亿份、30亿份、30亿份。前一个分级运作周年末每份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0400元,运作周年内未进行过不定期份额折算。

1、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A类份额和基础份额,即分别为30亿份和70 亿份。

2、 A类份额

在实施定期份额折算时,A类份额及基础份额折算的具体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折算结果公告为准。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9年4月1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A类份额、B类份额及场内基础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类份额与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用于计算基础份额、A类份额新增份额的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9年4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A类份额及场内基础份额全天停牌,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9年4月16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一般情况下,A类份额及场内基础份额将于该日开市起复牌。自该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场内转场外))、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19年4月16日即时行情显示的A类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9年4月15日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A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折算前的收盘价在扣除上一运作周年约定收益后,与A类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故2019年4月1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19年4月16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场内基础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9年4月15日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场内基础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折算前的收盘价与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故2019年4月1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基金A类份额上一运作周年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类份额的持有人,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A类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A类份额和场内基础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 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较少A类份额数或场内基础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可能性。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A类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基础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新增的基础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或者选择在二级市场卖出。

(六)本公司已于2019年3月8日起暂停本基金基础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恢复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