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司是什么意思(本司的意思)

唐朝统治时期奉行的\"良贱\"等级制度的\"贱民\"是大唐帝国社会体制下的身份地位最为卑微的一个阶层。贱民又分为官籍贱民和私籍贱民两大种类:官籍贱民中由奴婢、官户、工乐户、杂户、和太常音声人所组成;私籍贱民由奴婢、部曲、客女、随身组成。唐朝封建时期在所奉行的良贱体制下,贱民群体一直遵循着这种等级划分制度存在。

我们根据唐朝奴婢的体制\"一免为番户(官户),二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这样的放免政策,基本可以归纳为三个差异化的等级。一是官籍奴婢;二是官户、工乐户、部曲、客女、随身;三是杂户、太常音声人。

关于官籍奴婢与私籍奴婢的特点和区分,赵刘果儿在上一篇文章中已经做了阐述,这里就不再累述了。若需了解可查阅拙作:唐朝奴婢的特点,何谓官籍与私籍?

本文阐述的重点是\"官户、工乐、部曲、客女\",下面赵刘果儿就将其等级规律分别加以略伦。

何谓官户?

官户是指古代官吏犯罪后,其家眷籍没官府后\"因人因技\"分配至不同地点为奴为妓。官户身份等级略低杂户,与官籍奴婢雷同,在诸州县没有籍属,隶属于官方某个衙门。这种封建轨制因循至清朝末期才逐渐有所改善。

我们接下来先了解一下官户的特点:

官户的特点

官户特点之一、官户出现于东晋之后,在南朝刘宋、南齐、南梁、陈朝等四个朝代政权时期一种罪役户演变而生。是一种专属于官府免费杂役。

\"陈太建中,结聚为群盗,广州刺史欧阳頠俘之以献,没为官户,配执御伞。\"《隋书.卷六十四》

官户特点之二、官户在隋唐政权时期一直就是贱民其一。其由来基本是前代祖辈隶属或唐朝发配而来,又或者是源自于官方籍没,也有的是官籍奴婢赦免形成。

\"官户者,亦谓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有今朝配没。\"《宋刑统.例律》

官户特点之三、官户的身份等级要比杂户的地位低一等,类似于官籍奴婢相似,因为他们附属于某一个官方机构,所以在地方没有户籍属于是州县黑户。官户一年之中要参加三个月的劳役,由官方提供衣食。官户若是接受政府的受田,减百姓口分之半。

\"凡官户受田减百姓口分之半。凡天下百姓给园宅地者,良口三人已下给一亩,三口加一亩;贱口五人给一亩,五口加一亩,其口分、永业不与焉。\"《唐六典.尚书户部》

官户特点之四、官户只能和同类身份的人选择择偶,不能和良人婚配。官户一旦动手误伤良人,量刑的时候罪加一等。良籍若是打了官户,罚其籍减一等。官户一旦逃跑,逃亡一日被抓则杖罚六十下,逃亡三日则罪加一等。

正如\"查普曼\"所言:谁一旦成了哪一个奴隶,谁便会在所有人面前失去自由。

官户特点之五、唐朝时期,部曲与客女可以说是属于社会阶层中一个相同的级别,官户又和部曲相同。

\"若工乐官戸,不附州县贯者,与部曲例同。\"《唐律疏义.卷十二》\"部曲者客女同,故解同部曲之例。\"《宋刑统.婚律》

综上所述,区别不同的则是,官户、工乐户附属于官方,而部曲与客女却是附属于私籍。

私籍既是属于主人的私有资产,也可以任意买卖、私下馈赠。不过无论是官籍或私籍出身的人也有通过逆袭成功的,也有乌鸦变凤凰的机会出现。比如说:

汉武帝的第二位老婆卫子夫,最初的身份也就是平阳公主府上的一名私籍歌女,一个偶然的计划得于汉武帝刘彻宠幸,最后母仪天下。

而另外一位骁勇善战、令匈奴人闻名丧胆的大将军卫青,也就是孝武卫思后卫子夫的弟弟,最初时是平阳侯府的一名私籍奴仆,后来脱籍成功,成为汉匈战争中七战捷胜,光复河朔、河套地区,打败匈奴单于的一代名将。

唐朝女皇帝“武则天”执政时期的“上官婉儿”就是一位罪臣家眷,其祖父上官仪是唐高宗李治统治时期的宰相,因拥护唐高宗废武则天而遭到诛杀。“上官婉儿”也因此自幼就随母一起籍没官户为婢,后通过苦心耕耘和聪明智慧逐渐成为唐朝权势最盛的一代才女。

官户的起源

官户起源其一、官户的起源并不是始于唐朝,则是相沿了南北朝北周时期的\"官口①\"一词而形成。(①官口,就是指那些因为犯罪而被籍没官方机构里担当奴隶角色的犯人和家眷又或者是俘虏。)

北周武帝于 \"建德元年,又诏江陵所获俘虏充官口者,悉免为百姓。\"《文献通考.卷十一》

官户起源其二、我们可以看到\"官口和官户在上至南北朝,下至隋唐时期都是属于贱民一种称谓。略有不同的是,在唐朝政权统治时期\"官口\"变更为\"官户\"。

官户起源其三、唐朝的官户则还有一个主要的根源,那就是赦免奴婢为官户。奴婢若是按照等级顺序赦免,也就是第一次放免即入官户的等级。

\"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皆因赦宥所及则免之。(凡免皆因恩言之,得降一等、二等,或直入良人。诸《律》、《冷》、《格》、《式》有言官户者,是番户之总号,非谓别有一色。)《唐六典.尚书刑部》

官户起源其四、官户,在《唐律疏义》中记载:\"今朝配没州县无贯,唯属本司\",也就是说这些籍没官户在不隶属于诸州县,而是附属于使役每一个官方组织,刑部都官实为掌握籍没官户的所有权。所以说,官户服役的情况可以说是和官籍奴婢的性质是一样的。

官户起源其五、官户、奴婢中有一定特长技能的人分配给诸司,而没有一技之长者则统统划归于农政部门。官户使役,基本是一岁三番役,若是不上番,则可出钱代役。(这段名词解释,可参照赵刘果儿的上一篇文章。)

\"番户、杂户;则分为番。番户一年三番,杂户二年五番,番皆一月。十六已上当番请纳资者,亦听之。其官奴婢长役无番也。\"《唐六典.卷六》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则是,也有一些特例被留作长上无番者。根据《唐六典.尚书刑部》中说道:无论是官户或者是工乐户的补充说明言之。

\"诸官奴婢赐给人者,夫、妻、男、女不得分张;三岁已下听随母,不充数。若应简进内者,取无夫无男女也。)其余杂伎则择诸司之户教充。官户皆在本司分番,每年十月,都官按比。男年十三已上,在外州者十五巳上,容貌端正,送太乐;十六已上,送鼓吹及少府教习。有工能官奴婢亦准此。\"

通过这段史籍记载,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唐朝时期的工乐户和官户之间的关联较为亲密,因为很多的工乐户籍几乎都是一些官户转变而形成的,这一点和美国黑奴制度时期极为相像。

所不同的是,美国奴隶体制时期的契约奴隶中既有黑奴也有白奴。而契约奴的来源基本来说和隋唐时期同出一辙,如诱骗、自愿卖身、债务奴和罪奴等。后来,在南北战争中因为形式需要林肯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才出现了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黑人总统\"奥巴马\"。

美国这段奴隶制历史我仅是一笔代过,现在言归正传。再说一下官户与奴婢二者之间略有不同之处。唐朝时期的官户根据唐律可以享有田地,\"凡官户受田,减百姓口分之半\"。唐朝丁男、中男则分田为一顷,官户则分田四十亩。也就是说官户得到的这四十亩由官方分配的田地,是给官户自给自足的生活保障。

因为官户除了上番以外,无需再向官府上缴别的一些的钱粮或杂税,等于说这四十亩地是官户一年之中赖以生活的口粮。至于那些长期使役而无番的官户,衣食住行皆有官方的隶属衙门或\"典仓署②\"供给。

\"给户奴婢、番户、杂户资粮衣服。\"《新唐书.卷三十九》

(②典仓署,古代历史上官方某一个机构的名称。北齐时期初见,隋朝时期又沿袭而置。唐朝时期设有署令一职、署丞两人。负责掌管灯火和皇家花园栽种养护,还肩负着为官籍奴婢、诸番户、诸杂户分发粮食衣服的工作。)

部曲的特点

这里所言的“部曲,”既不是文学巨匠巴金的“爱情三部曲”,也不是人生七部曲,更不是职场八部曲,它是指古代历史汉魏时期经由南北朝再到隋唐封建政权时期一种群体的称谓。那么,古代历史上的部曲又有哪些特点呢?

部曲特点一、部曲在古代历史时期本是一种依赖性极强的从属农民的称谓。部曲原先是东汉政权统治时期的一种武装编制,后来逐渐衍变成了军事建制的一种别称、也就是地方民兵武装的称谓。

部曲特点二、在西汉时期,对军事领导人有人身附属关系的部曲,就渐渐地成为了私属,也就演变成了西汉末期地方豪强武装的私人军事力量。

部曲特点三、在魏晋时期,部曲又逐渐转换成了贱民的角色。自魏晋年代开始,连年饱受战乱的农民纷纷依靠地方豪强或拥有军事力量的氏族势力寻求武装保护,这就形成了私籍部曲,也可以称之为家兵。

部曲特点四、在南北朝时期,随着战争范围日渐扩大和延续,部曲也就越来越多,逐步变成了一种具有兵农合一特点的耕战兵。

部曲特点五、唐朝时期的部曲则是由南北朝分裂时期转换而成的,其首要的职责就是负责农业耕种和主家差遣的各项役使,还有特殊情况下也会划归到武装编制中随军出征。

部曲特点六、部曲的籍属主要是属于私籍,为地主土豪的私人所有。基本和客女一同,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部曲就是一种依附性很强的贱其一民,是一种身不由己的半自由之身,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没有或许不能脱离于部曲主人。

\"奴婢部曲,身系于主。部曲者,谓本是贱品,赐姓从良而未离本主。\"《刑统.卷六》

这就是说,部曲即为私家所有,就没有自由可言,在未经获得主人许可,不得任意擅自脱离活动范围,不然就会按照\"逃亡\"罪论处。同时,部曲的婚姻也是有限制的,必须有主人指定,不能自由谈婚论嫁,就更不要说自由恋爱了。

部曲特点七、部曲身系于主,未离本主,基本和奴隶的相似之处,但二者不同的是,奴隶是私籍主的个人资产,而部曲则不是私有财产。

部曲特点八、唐朝时期的道观寺庙也拥有部曲。根据《宋刑统.名例律》中记载:\"观寺部曲殴当观寺余道士、女冠、僧尼等,各合徒一年;伤重各加凡人一等。\"

那么,唐朝时期的部曲来源于哪里呢?

部曲来源一、是接收了自魏晋南北朝时期历代以来所有的部曲。

部曲来源二、是通过一步一步赦免奴婢后而成为部曲的。奴婢赦免为部曲的开端是始于北周政权统治时期。在周武帝宇文邕建德六年:

\"诏自永熙三年七月已来,去年十月已前,东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内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后,良人没为奴婢者:并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旧主人犹须共居,听留为部曲及客女。\"《周书.武帝下》

后来、唐朝建国之后依然一仍旧贯,奴婢赦免后则成为部曲、客女。按照唐朝律例法则,部曲也仅仅是通过开释的奴婢或者是部曲后代。除此之外,不能向奴婢那样通过非正常手段逼良为贱。

因为,谁若是通过劫掠贩卖、诱惑、典押良人为部曲者,这种罪责仅和俘略良人为奴者相差一个等级。

部曲与田地

唐朝时期也有明文规定,私籍贱民不能获分农田。

\"凡官户受田减百姓口分之半。凡天下百姓给园宅地者,良口三人已下给一亩,三口加一亩;贱口,其口分、永业不与焉。若京城及州、县郭下园宅,不在此例。\"《唐六典.尚书户部》

这就充分说明,在唐朝时期的部曲基本是从事家务役使,而不是用于生产劳动,因而《《刑统.斗讼律》言:\"部曲奴婢,是为家仆事主,须存谨恭。\"

虽说,唐朝时期的私籍驱使是多样化的。因为在日常生活在除了基本的杂役差使之外,还有一些的部曲被主家唤作它用。

\"诸王公主及宫人,不得差遣亲事帐内邑司、奴客、部曲等在市兴贩及邸店沽卖者出举。\"《御定渊鉴类函》
部曲与战争

在战争爆发的时候,有一些部曲也会随着战争局势的需要而奉命应征入伍,成为隶属于私籍主的军事力量四处征战,尤其是在战乱之时。如:

\"镇北参军王元德等,并率部曲,保据石头。\"《礼记正义》\"然怀恩将士,皆子仪部曲,恩信结其心。\"《旧唐书.卷七十一》 \"二府并领劲兵,其部曲将吏,皆英雄名士,乐尽死力。\"《九州春秋》\"安南军乱,杀都护李象古并家属,部曲千余人皆遇害。\"《旧唐书.宪宗下》

说到这里,我要略加更正一下。唐朝时期除了将一些部曲用于生产劳作上之外,还一直保留着自魏晋南北朝时期征调私籍兵役的习惯。也就是说,唐朝在士卒招募的周期内,一部分贱民部曲渐渐转化为武装部曲。

但是,任何一个事物在转化的阶段中都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在这样一个历史转化的进程中贱民部曲与武装部曲也就因历史的问题而一同并存。

何谓工乐?

工乐户的籍属也是直接归官方,\"工乐者,工属少府,乐属太常,并不贯州县,杂户者,散属诸司。\"《唐律疏义》

工乐称谓,早在北魏时期就已经有了,唐朝仅仅是沿袭旧制而已。一直以来,隶属的工户基本是唐朝官方手工作坊中获取工匠的一个首要出处,这些工户的籍属身份与官方在民间征调的夫役是有区别的。

凡是发配或籍没者,成为少府监者,便是工户。人配入太常寺担任乐工者,也就成为了乐户。因此,工户也就称之为工乐户,也是附属于贱民体制下的一种。

何谓客女?

第一、客女是唐朝时期附属性极强的女性,称谓部曲之女。他们一是通过婢放免而来,二是通过私籍主之间礼物馈赠而来,三是通过婚丧嫁娶作为资产而来。

《唐律疏议》言道:\"婢,经放为良,并出妻者,名为客女。\"客女之名始于魏晋南北朝,唐朝则是沿承旧制。

第二、客女的身份地位基本来说是和部曲同出一辙,客女也是\"身系于主\",日常主要参与各项日杂劳作,要想成为良民就需要得到私籍主的赦免。

第三、客女还有一个主要的特点\"随身\"。《唐律疏议》曰:\"部曲奴婢客女隨身,此等律有明文,加减并不同良人之例\"。随身虽说不属于良人,但是随身则是雇佣形成。

第四、根据史籍《吏学指南》中言道:\"随身,断约年月赁人指使者。古为随身,即今典产身良人也\"。因而随身是具有一定时间性的,有约定的某种期限,合约期满,就可以脱离贱民身份而成为良人。

本文叙述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官户、工乐、部曲、客女,这样一种的社会阶层是具有很强从属性的品级群体。因而,这种身份等级仅仅比奴婢高了那么一点点。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官户与工乐阶层仅能依照\"当色为婚③\"。\"其工乐、杂户、官户,按照唐律,当色为婚\"。然而在唐律上,殴打良籍加凡人一等处罪,良人殴官户则减一等处罪。

(③当色相婚是古代社会的一种等级鲜明的婚配轨制,意思就是说在古代历史上的杂户、官户等社会阶层的后代子女仅能与杂户、官户的儿女相互合婚,绝对不可以和\"良籍\"的\"昆裔\"谈婚论嫁\"。

色代表着是一种大众阶级,古籍中经常看到说\"各色人等\",其意就是指社会诸个阶层人士的泛指;当是指相称、相配、相当、对等。)

对比官户、奴婢、部曲的特点

特点对比之一、官户与官籍奴婢略有不同的则是可以授田四十亩,一般一年服役三番,并可以采用资财代替差役,在劳作和役使等日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自由性也强过于官籍奴婢。

特点对比之二、唐律上有明文章程,奴婢如同资财,但是部曲却不同资财,所以不可以自由买卖。所以,奴婢定有市价,部曲无价自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得好不如做的好。唐律的背后,他们依然被看做成是私人的资产。

特点对比之三、私籍主一旦获罪,其家眷、部曲、资产、田地一并罚没官府。唐律说部曲不是私有物产。但是在查抄贪官罪吏时,却将部曲和资产、田地、房产等统统划分在了一个水平线上,而籍没入官方,这明显就是说一套做一套,在骨子里还是将部曲看做是私人财产。

特点对比之四、唐律虽有规定部曲不能交易,但\"又令云,转易部曲事人,聴量酬衣食之直,既许酬衣食之直\",这种\"言行相悖\"的做法和奴婢市场交易也没有什么显著性差异。

要说不同,那就是奴婢的价格是按照市场行情由官方一手调控的;反而言之,部曲的买卖价钱则是根据交易双方自行定价。

从根本意义上而言,他们就似有价物品一般,今天在这个主人手里,而明天却被转卖到另外一个买主家中。部曲在刑律上,诸多明文规定基本是和奴婢制度毫无二致可言。

\"诸部曲奴婢罾旧主者徒二年,殴者流二千里,伤者绞,杀者皆斩\",\"诸部曲奴婢,过失杀主者绞,伤及詈者流\"。《刑统.卷二十一》

特点对比之五、部曲的身份却与奴婢迥乎不同,在唐朝律法记载中比较突出的最明显的只有二条:第一,部曲可以娶良人为妻,\"其妻通娶良人客女奴婢为之\"。第二,\"部曲合有资财,不在坐限\"。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唐朝时期的部曲在现实的社会地位中可以说是和奴婢是非常相似的。无论是官户还是部曲,又或者是奴婢而言都没有身体自由,也丧失了基本的尊严和人格。

法国著名思想哲学家“雅克.卢梭”说过:放弃了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取消了自我意志的一切自由,也就是取消了自我行为的一切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