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公证抵押费多少时间(汽车抵押公证费是多少)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蒋汶轩/文

一起华晨宝马生产的宝马汽车自燃事故,消费者打了五回官司,苦追索赔六年。究竟是车主无理取闹,还是宝马公司没诚意赔付?

裁判文书显示,2015年5月27日,张某在陕西金华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公司)处以银行按揭的方式购买宝马5系汽车一辆。同年8月3日17时50分许,该车在西安市何家街附近驾驶时发动机机舱冒烟起火,经施救无果,车辆烧毁。

后经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和西安市消防支队鉴定,该车起火原因为”起动机上电磁开关的触点分离不开,造成起动机导线过电流烧毁”。

宝马公司不满一审结果 反告车主张某

根据2016年的一审裁判文书显示,法院根据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和西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的鉴定意见,该车起火原因为”起动机上电磁开关的触点分离不开,造成起动机导线过电流烧毁”。

车主张某表示,请求赔付车辆购置税37800元、车辆交强险950元、机动车商业保险13723.33元、车船税320元、公证抵押挂牌费3000元、服务费11160元、车辆装潢费17500元、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与张某所得赔偿额的差额81326.96元,共计165780.29元,法院也判定宝马公司进行赔付。

宝马公司显然对此判定结果并不满意,反将张某告上中级法院。随后中级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双方的拉锯战也拉开了帷幕。

原告张某再三上诉 赔付愿望无疾而终

据陕西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和西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的鉴定意见,认为该车存在质量问题。但从证据效力来看,该鉴定意见,仅是对汽车起火原因的鉴定,并非是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的鉴定。

该鉴定意见仅能对火灾事实及起火原因产生证明力,并不能对车辆质量状况产生证明力,根据此鉴定意见无法认定起动机起火原因是因车辆存在质量缺陷所致,所以此鉴定意见并不能证明涉案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也不能证明火灾与产品质量问题存在因果关系。

在2016一审审理期间,张某未申请对案涉车辆是否存在质量缺陷进行鉴定。华晨宝马公司申请对起火原因、起火与涉水行驶及不当操作之间因果关系、起火原因与车辆产品质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申请鉴定。

后因车辆已被处置,无法进行现场勘查等原因,致使鉴定工作无法完成。因证明车辆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的事实属于张盼的责任,所以法院最终判定车主张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自18年一审宣判过后,张某分别在2020年申请二审,2021年申请再审,但结果最后都不如张某所愿,没有得到赔付。

宝马汽车自燃事件无独有偶,当韩国当地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宝马在韩不断出现自燃事故,累计已达约30起。尤其是入夏以来,相关起火事故更为频繁,仅7月以来发生的起自燃就达十余起。

宝马汽车在车主承受生命财产安全威胁的同时,不禁让人疑惑:现在的宝马难道真的成了“病马”了吗?不知经销商发展副总裁肖奕怎么看待自家汽车自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