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林地府邸)

问: 1、新的森林法中, 是否有新的关于林地认定标准?是否还是按照闽林策[2012]4号文中的关于林地认定的标准? 2、闽林策[2012]4号文中林地认定问题的第三点认为,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那比如村民在江边原非林地上种植的一片绿竹是否算成林地?

回复内容:

《林地认定的问题》的网络咨询件收悉。根据新修订的《森林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等”,林地的定义已明确(以新修订的《森林法》为准)。至于非林地上种植绿竹,该地块还是非林地。


福建省林业局

政法* 2020-08-19 09: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