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里生火(森林里生火一就地取材())

5月2日,五一小长假第二天,三张图片在网上引起众怒。图片拍摄于四川凉山林区,两辆越野车停在野外,车上人员在一旁生火野炊。

“3.30”四川凉山木里森林火灾刚发生一个多月,伤痛未褪,凉山也正处于森林防火禁火期,图片中游客的行为,让不少网友感到愤怒。

5月3日,凉山州公安局发布通告,成都游客郭某在昭觉县林区拾木柴生火做饭,违反野外用火禁令,昭觉县森林公安局对肇事者郭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

网友发布的三张图片上,一白一黑两辆越野车停在一处坡地上,一群人在旁边生火,看起来是在野炊,可以看到其中黑色车辆车牌为川A715WT。车辆所处位置附近有高山杜鹃花,可能是到凉山旅游的车辆。

不少网友在朋友圈转发了这三张图片,并对车主表示强烈谴责。

网友表示,现在,凉山正处于森林防火禁火期,“3.30”木里森林火灾刚发生一个多月,有30名扑火队员牺牲,难道30条人命,换不回血的教训?

警方通报:肇事者被拘留10天

5月3日上午,凉山州公安局、凉山州森林公安局发布通报:5月2日17:22分,凉山州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昭觉县七里坝野外违规用火。接报后,凉山州森林公安局和昭觉县森林公安局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了车牌川A715WT车主陈某等人。

经查,5月2日,陈某及郭某等人驾驶川A715WT和川AXXX9两辆车到昭觉县游玩,中午14:00时许,两车驶至昭觉县七里坝附近,郭某在林区拾木柴搭火做饭。附近游客发现违规用火情况后对郭某进行了及时制止,火堆熄灭后,郭某一行随即驱车离开昭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目前,昭觉县森林公安局对肇事者郭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