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集团(珠光集团朱氏三兄弟)

格隆汇12月7日丨珠光控股(01176.HK)发布公告,随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其为银建国际(00171.HK)的合营公司)按照中国有关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税务自行检查后,除于银建国际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财务报告所载其已于2021年上半年内缴付以前年度的额外销售税及相关附加税及滞纳金约人民币4.9亿元外,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下半年进一步缴付以前年度的额外销售税及相关附加税及滞纳金,总额约为人民币6.76亿元。该额外付款预期将对银建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基于公司现有可得资料,监于公司拥有银建约29.56%的已发行股本,且考虑到公司须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原则计算按比例应占其联营公司的财务业绩的规定,现时预期该额外付款将对集团造成负面的财务影响。公司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应占的银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最终财务业绩或会有变化及需经进一步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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