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申购创业板新股需注意深圳信用股东账户是否有创业板权限;
若申购科创板新股需注意上海信用股东账户是否有科创板权限;
(2)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 日缴款需确保缴款日,资金账户中有足额缴款资金
(16 点前可通过银证转账方式进行划转);
(3)连续 12 个月累计 3 次中签未缴款者,6 个月内不允许进行新股申购;
(4)申购新股过程中,对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无影响;
T+3 日清算后,维保比例按照新股市值(即申购价)进行计算。
融资融券信用股东账户与普通账户共享申购额度,需满足以下条件:
(1)信用沪市股东账户:需在账户开立已指定状态下,证券申购权益普通沪市 A 股账
户共享;
(2)信用深市股东账户:申购日前 20 个交易日(t-20 日)有 A 股市值贡献,证券申
购权益与普通深 A 共享。
需要注意的是:除另有明确规定的,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证券账户确认为同一投资者持有,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市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