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致死(整容致死的明星)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做美容已经成为很多爱美人士的首选。但如果不慎误入“黑美容”陷阱,损失金钱事小,健康受损事大。2021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美容致死案的民事诉讼部分。北京欧美韩国际美容有限公司的张某洁在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为顾客进行溶脂针注射,导致其麻醉品不良反应猝死。在张某洁及另外两人因非法行医被判刑后,死者家属又将他们告上法院索赔。最终法院判赔147万余元。

  张某洁,1988年出生,现被羁押于北京市天河监狱。

  张某洁曾经是北京欧美韩国际美容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她没有执业医师资格、不具备从事医疗美容行业资质。

  不少顾客希望做溶脂手术。但是溶脂针属于非法药品。张某洁对此心知肚明,但为了牟利,她多次为顾客进行溶脂等医疗美容项目。2014年12月28日,张某洁为被害人茶某进行了溶脂针剂注射;2015年1月23日,张某洁在陈某、何某绮的帮助下,再次为茶某进行大面积溶脂针剂注射,并在此过程中非法使用麻醉药品丙泊酚,且在使用丙泊酚麻醉时未采取任何监护措施,致茶某因使用丙泊酚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导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

  2019年10月17日,张某洁、陈某、何某绮分别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刑3年至11年。

  死者茶某的父母、丈夫和儿子痛失亲人,又将张某洁、陈某、何某绮告上法院,索赔158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侵权行为系陈盼、张灵洁、何键绮实施非法行医,具有一定主观过错,损害后果为茶某的死亡,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但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陈盼、张灵洁、何键绮已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刑罚,故对此项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一审判决:三名被告赔偿家属死亡赔偿金1476980元、丧葬费47129元。

  三被告之一的陈某不服上诉。声称应当改判扣除预交款十万元。他说,自己没有具体实施犯罪行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具体实施的人赔偿。案件发生后,协商时说要把预交过的赔偿款取出来走程序,现在一审法院判决的金额与当时协商的不一致,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北京市二中院二审认为,陈盼、张灵洁、何键绮因实施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造成茶某死亡,陈盼虽先行向法院交纳了10万元赔偿款,但本案各方当事人并未达成书面调解协议。近日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