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在东莞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11月14日,记者了解到,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寮步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寮步一企业主要负责人邓某作出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其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今年5月25日14时许,寮步镇刘屋巷村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名人员受伤,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寮步镇政府成立的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是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缺失和从业人员违规作业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施工组织方邓某军对事故负有责任。

根据市人民政府对本起事故调查结案批复,8月10日,寮步应急管理分局依法对此事故进行立案调查,发现事故组织方邓某存在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经立案调查,邓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35项的规定,11月2日寮步应急管理分局于对邓某作出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何建文

【作者】 何建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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