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涌交警电话是多少(大涌交警队电话号码)

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刘洪希 林江华3月18日凌晨,司机植某酒后驾车在中山市大涌镇3次撞车3次逃逸,后被大涌交警抓获归案。根据道路交通法规,植某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将被处行政拘留。

事发当天零时18分,大涌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旗山路华莱士门口撞车逃逸,请求出警处置。

值班民警到达现场时,找到了一块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车辆号牌,当即查询车辆信息,要求车主到大队接受调查。但当事车主植某矢口否认撞车的事实。

无独有偶,当天凌晨3时许,大涌交警再次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车辆在南文学校门口被不明车辆刮蹭,现场不见肇事车辆。在勘查现场时,民警发现了带有车辆品牌标识疑似肇事车辆掉落的车辆配件,并确认与旗山酒店门口的事故涉案车辆为同一品牌,于是将这一情况上报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随后再次联系植某到大涌交警大队调查。凌晨四时许,植某到达大涌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承认了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

经查,植某系肇庆封开人,1989年生,在顺区均安镇某制衣厂工作。

据植某交代,3月17日23时30分许,他在大涌镇喝酒后驾驶粤H号牌小轿车沿旗峰路由水溪往百岁坊方向行驶,途经旗峰路348号对开时,撞到了路边停放的一辆小轿车,因害怕受到严处随即驾车逃跑。车辆行驶到旗峰路与旗山路路口左转驶入旗山路时,又与停在旗山酒店门口停车的几辆车发生严重碰撞,但他还是没有停车,而是继续选择逃跑,逃跑途中又在南文学校门口撞到一辆粤T号牌小轿车,并再次逃跑。

直到车辆行至岐涌路左转弯到达一个路口时,植某看到路口被封,于是掉头继续往岐涌路方向行驶,最后将车辆停在大涌花坛附近。但不久后植某就接到了交警的电话,一开始他不承认自己撞车,后来再次接到交警的电话,知道已经逃避不了,只好投案自首。

办案民警随后将植某带往医院抽血检验酒精含量。3月20日,检测报告显示植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7.3mg/100ml,属酒后驾车。

据了解,经大涌交警调查取证,植某因酒后驾车肇事逃逸依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还将被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