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宝是什么意思(会员宝是什么东西)

相互宝会员1.053亿人,水滴互助会员1.045亿人,这是截至2020年3月31日下午5时头部互助平台的会员数据。从2011年首批互助平台诞生至今,网络互助在争议中走过了接近十个年头。

3月30日,通过云发布的形式,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宣布全国首个网络互助团体标准诞生,提出互助平台“四要一不要”原则,唯一不要的是资金风险。十年坎坷路,巨大的保障需求背后,网络互助还需迈过哪些关口?

疫情期多平台推“新冠肺炎”保障,水滴互助会员破亿

“相互宝在疫情期间推出了特殊保障金的服务,所有费用是由相互宝出的,主要保障通过新冠肺炎影响导致的死亡。目前为止已经收到理赔需求71个,已经理赔3个用户,其他用户还在提供材料以及调查审核阶段。”蚂蚁金服相互宝事业部总经理邵晓东3月30日接受新京报等媒体采访时表示。

相互宝上线“新冠肺炎特殊保障”的大概时间是1月底。页面介绍显示,所有成员加入相互宝后,若确诊新冠肺炎并不幸导致身故,大病互助计划成员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新冠特殊保障金,特殊保障的所有费用由蚂蚁金服承担,不需要相互宝成员分摊。

此后,360互助、水滴互助、美团互助等接力将“新冠肺炎”纳入保障范围。而在疫情期间,随着健康保障需求提升等原因,部分头部平台会员数量继续抬升。记者此前梳理发现,截至2月1日下午3时30分,相互宝、水滴互助的会员数分别约为10395.45万人、8063.5万人。而截至3月31日下午5时,相互宝、水滴互助的会员数分别约为10532.81万人、10447.52万人,两个月内依次增加的会员数为137.36万人和2384.02万人。水滴互助会员数破亿,正逼近行业第一的相互宝。

对于互助计划受到追捧的原因,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曾向记者表示,“说明会员有保障的需求。现有的保障体系对这部分人群没有覆盖到,或者没有有效覆盖到他们所面临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互助计划加入成本比较低、门槛低,能够吸引较多人加入。另外,后期分摊上,从过去的情况来看,由于加入的会员比较多,分摊的费用基本上在一般人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我一直觉得,互助发展跟商业保险是可以相互促进的。有些人担心,互助会不会对商业保险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我不这么认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所长、互助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魏丽教授表示,互助在传播风险意识和帮助大家树立保障理念方面,都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

不过,魏丽也指出,互助平台越来越多、会员规模越来越大,迫切需要行业标准出现。不然良莠不齐,对于消费者是非常不利的。

一家互助计划的会员晓玲(化名)向记者坦言,比较关心的包括后期累计金额分摊是否过重、平台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得当和披露有没有到位,以及保险理赔和平台监管的问题。

首个网络互助团体标准诞生,效果待显现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条码管理中心主任陈晓蓉认为,我国网络互助行业已经发展近十年,对消费者提供新型低门槛健康保障,但也存在一些平台模式多样、风控能力参差不齐、缺乏统一标准等问题。如果网络互助行业要获得最佳的秩序,有必要针对现实问题和潜在问题确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通过制定、发布、实施等标准化活动来有效解决。从文献馆藏角度来看,网络互助行业标准在国内外都是处于空白状态。

3月30日,全国首个网络互助团体标准诞生,这一空白被打破。该标准由蚂蚁金服牵头,联合了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互助保障研究中心、阿里健康等6家产业、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制定,首次提出互助平台的“四要一不要”原则,包括要实名制度、全程风控、审核独立、公开透明,不要资金风险。

“资金池风险”曾是网络互助计划引发争议的焦点之一。从目前行业整体情况来看,“事前预存+事后分摊”、“事前无须预存+事后分摊”两种模式并存,如相互宝、宁互宝等采用0元加入的无预存模式,轻松互助等需要会员预存小额资金,日后有人生病从中支取医疗费。

值得注意的是,首个网络互助团体标准提到“不要资金风险”,并非否定预存模式。蚂蚁金服副总裁、保险事业群总裁尹铭说,“今天网络互助也有资金池,因为它是预付费。当然,如何把预付费的钱管理好?有托管的制度也是可以的。所以,我们定的是不要资金风险,而没有定不要资金池。”

“提到控制资金风险问题还是很好,比直接取消资金池符合实际。” 魏丽表示。

不过,上述标准能否得到推广,行业内响应情况如何,尚需时日验证。

监管真空仍在,网络互助如何开启下一程?

从2011年首批互助平台诞生至今,网络互助在争议中走过了接近十个年头。除了网络互助团体标准涉及的资金池等业务操作层面问题,关于网络互助的未来之路,还有更多问号悬在空中。

“未来需要考虑的,第一是网络互助计划是否纳入监管;第二,如何纳入监管。”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看来,因为互助计划不叫保险,但确实发挥了保障的作用。同时,由于跟传统保险的运行模式差别比较大,一旦纳入监管的话,肯定是不一样的监管方式,或者说监管的重点不一样。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认为,从国家角度来讲,如果网络互助计划达到一定规模的话,涉及众多人群利益,应当有一个规则。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自觉承担起监管的责任,不管是民政部门还是保险监管部门。

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有不同的看法。他曾向记者表示,“目前互助计划并没有被纳入金融监管的体系。从这方面来说,金融监管机构也不需要介入。互助计划本身就是互助的形式,一般情况下不会造成巨大的风险。因为0元加入、后期分摊付费,可能不会存在平台携款逃跑、资金被滥用的情况,避免了现在商业模式出现的某些风险。”不过,郭金龙也指出,现在互助计划涉及规模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如果有前期付费的情况,可能还是要涉及监管。

对于网络互助的健康发展,郭金龙建议,成立互助计划的协会或者自律组织在某种程度上是需要的,平台可以互相交流经验、解决问题。

当被媒体问及是否会牵头成立网络互助行业协会时,尹铭说,“这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到目前为止,网络互助行业没有监管机构进行监管,我们也在主动和主管部门不断汇报和联系。我们相信,很快会明确哪一个主体监管网络互助行业,我们也希望行业协会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主导下成立是最为合适的。目前为止,蚂蚁金服没有考虑过牵头成立网络互助行业协会。”

新京报记者 陈鹏 编辑 赵泽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