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门票系统(演唱会门票系统价格)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观看心仪演唱会本是件高兴的事,却因票务平台“跳票”问题导致无法退票而糟心不已。这个锅,该由消费者来背吗?

上百位消费者遭遇“跳票”问题,票务客服:演唱会门票属于有价证券,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近日,来自杭州的陈女士(化名)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表示,4月14日,自己在秀动网花976元购买了两张国潮音乐节的门票,订单时间为5月3日,付款过后却变为5月1日。事后,陈女士于第一时间向客服反应并要求退票,却遭对方强硬拒绝,给出的理由是演唱会门票属于有价证券,具有时效性和稀缺性,一经售出不予退换。陈女士对于该解释表示无法接受,认为这是毫无理由的霸王条款。而对于提出的系统跳票问题,对方要求提供购票时的录屏记录作为依据,“谁会在买票的时候进行录屏呢?”陈女士表示道。

其实,陈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我们有一个投诉群,里面有250多位用户都遇到了类似的问题,这么多人不可能都自己看错购票时间,我们怀疑是系统出现了跳票问题。”据了解,当前群人数还在不断上升中,总涉及金额达6位数,大家对于票务平台的处理结果感到非常气愤。“客服意思就是我卖给你就完事了,也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陈女士表示道。

类似票务平台“跳票”问题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处理结果令消费者不满意

记者随后致电秀动客服进行核实,对方表示如果是系统跳票的问题,整个场次的消费者都应遇到这个问题,而目前他们尚未接到整场次消费者的问题反映。此外,针对系统跳票问题,对方表示需要进行内部技术查明,再做进一步请示处理,具体可能的处理结果和公布方式,客服反复表示不方便进行透露。

据了解,售票平台“跳票”问题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去年9月,不少网友表示在猫眼、大麦网、票星球上购买的上海国潮音乐嘉年华门票因系统跳票等问题退票受阻,用户反馈平台最终的解决方案均为“可提出申请退款,但要收取10%手续费。”用户认为这属于票务系统问题,不应该有消费者承担。

法律专家表示:禁止消费者退票可视为霸王条款,并无相关法律依据

那么票务平台的拒绝退票理由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对此,齐鲁晚报ž齐鲁壹点记者采访了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路一林律师和北京浩天信和(济南)律师事务李进律师进行求证。

路一林表示,对于“一经售出,不予退换”的说法,经营者已经涉及强制消费,可视为霸王条款。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这种属于格式条款,如果格式条款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涉嫌霸王条款应予纠正。

李进也表示,虽然国家目前尚未出台针对演唱会门票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26条,售票平台提出的不予退换货规定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限制了消费者对于退换货的合法权利,属于单方制定的无效条款,可视为霸王条款。此外,演唱会门票属于网购商品,且不包括在法律规定的四种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范畴之内,因此,该消费者提出的退票要求符合法律规定。

而针对客服以“演唱会门票属于有价证券,具有时效性和稀缺性”作为拒绝退票的理由,李进表示这一说法在法律上没有相关依据,不应将其用有价证券进行定性,视作正常的网购商品即可。

截止发稿日,秀动尚未作出处理结果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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