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是什么卡(车贷是什么卡还款)

今年3月7日,家住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的张先生在呼市庆鼎二手车市场里的“车行天下”购买了一辆路虎极光,一共花了24万元,首付10万元,剩余14万元分期贷款。可是等张先生拿到车贷卡时,他傻了眼。贷了14万元,车贷公司呼市百兴金服公司不知道怎么多扣除了19600元,张先生感觉其中有诈。

首付10万元车开回家 但没有给合同

张先生支付呼市百兴金服公司首付款,服务费和GPS费用的截图

4月9日,张先生向记者回忆了当时买车时的情景,当时签完合同,除了向“车行天下”支付了10万元的首付款外,他还向呼市百兴金服公司支付了2000元的服务费和1500元的GPS费。剩余的14万元,分3年还清,每月还4844元。

“除了这3500元再没有其他费用。”张先生说这是当时呼市百兴金服公司对他的承诺。

之后,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张先生就把车开回了家。

4月3日,张先生拿到了车贷卡,可是卡里显示的金额是159600元,而不是14万元,而且都被呼市百兴金服公司扣除了。“当时贷的是14万元,怎么就成了159600元,怎么会多出19600元?”张先生不解。

此时,张先生才想起来当时只顾着买车心切,“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是也没拿合同,只是当时让我看了一眼,我感觉其中有诈。”

情急中的张先生向呼市百兴金服公司询问,“每次给我的答复都是这属于正常,而且也拒绝给合同。”张先生说。

多出的19600元包含在3年还的总费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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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接到张先生反应的情况后,电话采访了呼市百兴金服公司。

9日10时左右,该公司给张先生办理车贷的刘玲对记者说:“多出的19600元,是一年半的利息,但是月供还得正常支付。”

按照分期贷款和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记者算了一下后,与刘玲说到:“如果按照每月还贷4844元,那么3年共还174384元……”这时,刘玲称有事挂断了电话。

之后,记者多次拨打刘玲的电话,对方均挂断。最后,刘玲告诉记者,她已经不在呼市百兴金服公司工作了,并给了该公司刘姓主管业务的电话。

随后,记者联系了主管业务的刘先生。

“当时签完合同也让张先生看了,不过没有给他合同。刘主管说,合同一式三份,银行、客户和车贷公司各一份,把客户的那份给了车管所,他们车贷公司的给了公司总部。”

当记者提出要求刘主管出示合同或者是复印件时,刘主管说,目前他们手上也没有合同,合同都交到总公司了,而且也不会向其他人出示合同。

“当时签完合同,是否会向客户说明不给合同?”记者追问。

刘姓主管说,“当时并没有提醒,只是让客户过目了,而且不给合同也是行业规定,不是我们一家车贷公司不给客户。”

对于卡里多出的19600元,刘主管说,“19600元是包含在3年还款的总费用里面,不是额外收取张先生的,如果是额外多出来的,那么肯定是我们的问题,至于怎么会多出来这些款项,是行业规定。”

不给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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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大(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振英表示,正常借贷以借款人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借款本金,以此计算借款的利息,而不应该提前扣除利息。

“对于不给消费者提供合同,本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每个消费者必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才能改变他们所说的‘行规’行为。”肖振英说。(妍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