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需要资产评估(什么时候需要资产评估报告)

随着国家对无形资产的关注,相应的管理法规也一并出台。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一方面有利于减少无形资产交易的风险,另一方面对于资产所有者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也起到了更加科学准确的依据。随着我国无形资产市场的不断扩大,无形资产评估服务可以为更多的人带来帮助!

2006年中国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知识产权评估的管理,特别提出知识产权占有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1.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以知识产权出资作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2.以知识产权质押,市场没有参照价格,质权人要求评估的;

3.行政单位拍卖、转让、置换知识产权的;

4.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合并、分立、清算、转让、置换、拍卖、偿还债务涉及知识产权的;

5.国有事业单位改制、合并、分立、清算、转让、置换、拍卖、偿还债务涉及知识产权的;

6.国有企业收购或者通过置换取得非国有单位的知识产权,或接受非国有单位知识产权出资的;

7.国有企业以知识产权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使用,市场没有参照价格的;

8.确定涉及知识产权诉讼价值,人民法院、仲裁机关或当事人要求评估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注意:非国有单位发生合并等经济行为时,可以参照国有企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