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建投做什么的(蚌埠建投做什么的公司)

文/青剑

安徽省蚌埠市原正县级干部李桂年因收受他人财物1861.48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出乎李桂年意料的是,他用贿款在北京、上海投资的两处房产,最终连本带利也被追缴。

外甥奉送上海房产

李桂年出生于1953年4月,改革开放初期凭借一张大学毕业文凭,作为知识分子被重用,走上了仕途。此后李一路顺风顺水,相继担任安徽省蚌埠市建设投资公司经理,市计划委员会基建科科长,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等要职。2000年起,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大潮中,李桂年相继担任了蚌埠新城综合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蚌埠房地产集团董事长,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直至2014年5月退休。

负责新城开发建设期间,李桂年把表姐的儿子陈元锁定为自己第一个以权谋私的对象。

陈元于1999年从企业买断工龄下岗,找到表舅李桂年帮他安排工作,李桂年说:“靠打工挣不了多少工资,还是做点生意实惠。”于是,李桂年让妻子楚文借给外甥一些本钱,陈元开办了钢材经营部,靠小打小闹赚一些差价过日子。

2001年初,李桂年担任了蚌埠新城综合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元嗅到了巨大的商机,再凭借舅舅这个靠山,陈元的建材公司顺利垄断了两个在建小区项目部的钢材供应。

为了获得舅舅更多的关照,同时做到掩人耳目,陈元又相继注册了众金公司、沪盛公司、飞诚公司及徽商公司,通过不停变换公司名称,让舅舅在钢材供货、借款及担保等方面提供帮助。经李桂年向相关人员介绍和打招呼,陈元还得到蚌埠融资担保集团的借款担保、汇通典当的低利率借款等便利。

2010年6月,陈元名下5家公司的钢材供应业务几乎垄断了蚌埠新城的开发商。

眼见账面资金越来越雄厚,他决定向舅舅重金酬谢。2012年春节期间,陈元去给李桂年夫妇拜年,说要在蚌埠市区买房子送给舅舅舅妈,李桂年表示不屑:“蚌埠的房子还用得着你操心?”接着说起上海的房子升值比较快。陈元心领神会,当年5月汇款355万余元,直接用于购买上海长宁区的一处房产,登记在李桂年儿子的名下。


贿款转化北京别墅

李桂年担任蚌埠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职务后,迅速与观唐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倪大勇打成一片。

2003年初,北京勤平公司竞价购得北京朝阳区“世纪园”项目,后因开发资金不足,工程面临烂尾的危机。倪大勇获知信息后,决定通过自己控制的公司收购勤平公司,苦于资金不足,找到李桂年帮忙融资。李桂年决定从蚌埠投资集团借出4.8亿元相助。

有了这笔巨资的底气,倪大勇顺利收购了勤平公司51%的股权,并整合雅光房地产开发公司20%股权、廊坊某公司19%股权以及勤平公司保留的10%股权,将“世纪园”更名为“观唐花园”共同进行开发销售。

合作不久,廊坊某公司退出,倪大勇再次求助李桂年,给其关联企业广新公司融资1520万元,收购了廊坊某公司19%的股权。

为了感谢蚌埠投资集团的慷慨解囊,在征得李桂年同意后,由倪大勇与广新公司起草了三方协议,约定广新公司只持有其中6.5%股权即520万元,剩余12.5%股权采取借款的形式,由倪大勇和李桂年各自持有6.25%股权,并约定借款利息。李桂年安排其朋友汪建代自己签订了这份协议。

2007年11月,倪大勇安排广新公司支付股份分红755万元,用于购买北京观唐花园别墅送给李桂年。李桂年安排汪建以其表妹林凤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产权登记在林凤名下。2008年1月,倪大勇经李桂年授意,将广新公司股权分红剩余的200万元转给汪建。2009年11月,汪建按照李桂年安排,将该款用于李桂年购买安徽某地方银行的股权,之后获得分红126万元。

经过倪大勇一番运作,李桂年不仅坐拥了北京的房产,还获得300多万元的“红利”,两人更加彼此信赖。2008年初,李桂年向倪大勇提出想在蚌埠汇通典当投资300万元,对倪大勇说:“准备攒一些养老的本钱,还请老兄费心代持。”倪大勇当即同意,并联系汇通典当入股。

2014年5月,李桂年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眼见自己平安着陆,以为从此安枕无忧。他每年都按照预定的计划,妥妥地安排几次国内外旅游。

退休4年后被查,获刑12年

因陈元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到期银行担保贷款,蚌埠融资担保集团实际代偿金额1758万元,另有代偿本金1500万元及46万余元利息的诉讼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给国有企业造成了特别巨大的损失。在李桂年退休4年后,他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终于暴露。

2018年4月9日,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批准,蚌埠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已退休将满4的李桂年采取留置措施,并坐实了李桂年严重违法犯罪的证据。

随后检察机关查封了李桂年隐匿在上海和北京的房产。其中,上海房产经评估,现值为人民币786万余元,从购入到评估时点的差价为431万元。北京别墅经评估,截至2018年6月时点,房产价值为人民币2842万元,增值2000万余元。

李桂年涉嫌受贿案在侦查期间,除被查封用赃款投资的房产外,其他受贿款及孳息共计1245万元悉数被追回。

2019年8月,李桂年受贿案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公诉人指控称,李桂年在担任蚌埠新城综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建投公司总经理、蚌投集团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融资借款及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包括北京和上海的两处房产购入价)计人民币1861.48万元,违法所得孳息495.15万元。一审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与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查明的事实一致。被告人李桂年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依法查封的上海市长宁区房产、北京市朝阳区房产,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李桂年不服一审判决,以陈元的公司是由股东组成的法人机构,没有为陈元个人谋取利益,陈元赠送相关钱款系亲戚之间的礼尚往来,收受倪大勇控股公司贿赂1255万元事实不清等为由,向蚌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桂年利用职务之便,为陈元做钢材生意、借款担保及向典当行借款等事务向相关人员打招呼,一审判决认定此事实有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予以支持。证人均证明各自参与陈元成立的公司,没有参与公司的投资和经营及管理,陈元本人也证实注册登记的股东完全是挂名。在此情形下,李桂年给陈元所在公司谋取利益无异于给陈元个人谋取利益。一审法院认定李桂年收受陈元的605万元并构成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关于李桂年收受倪大勇控股公司贿赂1255万元的事实认定问题,倪大勇的证言证实,为了能融资开发观唐花园项目,他安排给李桂年500万元干股,占整个广新公司6.25%的股权份额。分红款中的755万余元用于支付观唐花园别墅款,剩余的近200万元在李桂年的安排下汇给了汪建。2009年汪建转款200万元为李桂年购买某地方银行股权,该出资是李桂年观唐项目的分红款。

李桂年在上诉中还提出他具有自首情节。对此,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第四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019年10月31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刑事裁定,驳回李桂年上诉,维持原判。这位66岁高龄的前正县级干部,将在狱中度过风烛残年。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退休后落马的官员不胜枚举。李桂年案再次作出警示,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想顺利退休,在退休后不因违法违纪和工作失职被追责,在职期间就必须坚决做到对党忠诚、牢记初心、正心修身、克己奉公、严于自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本色。

(文中除被告人外,其余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