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周期只有12分真不够扣”
“高分值违法行为好多,很容易就被记满12分”
“能不能降低交通违法的记分呢?”
…………
这些问题很多车主都有吐槽过
目前实行的记分制度
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
对此,公安部起草了下面这份征求意见稿
其中就针对记分分值高的问题
作出了很多修改和完善
在征求意见稿中
具体对记分制度作出了哪些改革
跟着小编往下看吧
变化1 增加1次记9分的种类
此次修改,增加了1次记9分的种类、删除了1次记2分的记分种类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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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②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或者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
③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④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⑤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⑥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以及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
变化2 降低13项交通违法的记分分值
对23项违法记分保持分值不变,对13项记分行为降低了记分分值,删除13项记分行为,并对部分记分项的表述作了拆分、合并。修改后记分行为由原来的52项减少到43项。
是哪13项违法?具体在原基础上降低了多少分?还有哪些违法是加重了处罚的?这些小编统统都给大家整理好了!
降低这13类违法行为的记分,不仅惠及到对持有C1、C2类驾照的车主,同时对货车驾驶员(AB类驾照)也非常有利:
(点击图片可查看清晰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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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3 这些违法行为被删减了
①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记2分
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记1分
③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记2分
总体来看
这些调整对我们车主来说
是利大于弊的
希望征求意见稿能尽快落实
对此大家赞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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