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摩电动车前照多少钱()

经过多年的酝酿和等待,《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简称“新国标”)终于浮出水面。1月16日上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北京发布。虽然本次公布的新国标内容为征求意见的报批稿,但新国标的大框架已经形成,这也意味着一直悬在电动车行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已锋芒毕露。

“电动自行车”的新定义

新国标内容中的重点,就是界定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标准。关于这项内容,新国标给出的定义是: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其中电驱动(Electric Drive)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蓄电池等储能装置,仅以电动机输出动力的驱动方式。电助动(Electric Aid)是由人力和电动机的动力按输出比例组成的驱动方式。

新国标还进一步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细节规范,即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b)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c)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 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d)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e) 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 48V;f)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 W。还有更多细节规范在此不一一阐述。

新国标提出后,对于行业较为关心的问题,工信部方面也给出了自己的解读。从新国标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具体以标准正式发布稿规定的时间为准。在新标准正式实施前,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标准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此外,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新国标带来的影响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发布后,对于传统电动车行业的影响是巨大的。因为相对于老版国标来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果正式出台颁布之后,传统电动车行业的大部分企业或许将失去生产资质,同时产品线也要面临重大调整,成本颇高。而对于广大电动车用户来说,新国标的影响暂时还十分有限,我们作为摩托车媒体,在这里向大家作几点“非官方”解读,仅供参考。

第一,新国标归根结底只是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是什么”的问题,而且效力仅限于在其正式颁布之后。对于目前市场上存量巨大的超标电动车到底该如何管理、如何归类,交管部门暂时还没有相关的法规。如果超标电动车可能被强制划入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进行管理,这意味着电动车驾驶员要持有机动车驾照(准驾类型D\E\F)、电动车要上牌备案。但对于数量巨大的超标电动车和使用群体而言,无疑难度相当大。

第二,目前的传统电动车市场上,70%以上的产品在新国标的框架下都属于超标产品。新国标正式颁布后,各厂家和经销商的库存量该如何消化?新国标的“过渡期”是否合理?目前相关部门也没有给出进一步的明确说明。对于大多数电动车生产企业来说,除了惴惴不安,恐怕在进一步的政策出台之前还是会对新国标持观望态度,这也就可能会给新国标的执行留下不少“空间”。

第三,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灵活便利的交通工具,在城市、城镇乃至乡村都有极大的使用需求。那么在不考虑超标电动车产品的情况下,符合新国标的产品是否能顺利被广大消费者认可和接受?换句话说,新国标产品的限速、限重等条件是否能满足用户的需求?这些问题都会极大地影响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推行乃至未来城市交通体系的发展。

作为摩托车媒体,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颁布后能尽快完善管理政策,以引导的方式解决电动车和摩托车行业的发展问题,正视电动车的存在以及电动车、摩托车的不同作用,更要尽力满足消费者对于交通产品的合理需求。诚然,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发布已经让我们看到了解决电动车种种乱象的希望,但如何让新国标在社会实践中发挥好应有的作用才是更值得我们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