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验车费用多少(天津市验车费用多少钱)

为确保本市机动车检验市场健康发展,建立机动车检验收费阳光价格体系,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市发改委推出《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收费监测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规定,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为全市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小型客车、小型货车(蓝牌)的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检测、复检等收费项目。

《制度》规定了采报价时间及上报周期为月报。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于每月25日将当日收费情况上报所坐落区域发改委;各有关区发改委审核后于当月27日,通过天津价格监测网(http://60.29.103.73/tjpms/login.aspx)上报市发改委。如遇节假日,上报时间顺延。市发改委将于每月底前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制度》强调,各有关区发改委、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实施监测报告工作中,数据上报要按时、准确、无误;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所上报的数据要与服务场所内收费公示栏的相应数据一致。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如对所监测的检验检测收费项目标准进行调整,要及时向所坐落区域发改委报告并说明原因;区发改委也要即时向市发改委报告。

市发改委:车检企业要明码标价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市发改委规定车检企业要实行明码标价,应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长期固定设置收费公示栏,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投诉电话等。收费标准调整前应及时对外公告,更换标价牌。车检企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车检企业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车检企业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市市场监管委:继续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社会化

市市场监管委将继续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社会化,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为广大车主提供更多选择。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管、环保等部门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直至撤销资质。

市环保局: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9月中旬,市环保局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市环保局每年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今年初至今,市环保局通过对全市48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点穴式”检查和检验大数据分析,依法查处违法行为19起。其中,对9起违法行为共处罚款2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并暂停网络连接及报告打印功能;对10起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暂停网络连接及报告打印功能。

市环保局还明令禁止伪造排放检验结果及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禁止不按规定的检测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排放检测。

市公安交管局:群众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更便捷

公安交管部门将提高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效率,对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留存资料归档,使广大群众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更加便捷,进一步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检验机构及时进行查处。

市税务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列入“黑名单”

市税务局严格落实发票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坚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对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将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同时会受到税务机关的从严管理,其纳税信用级别会被判定为D级,当事人会被列入“黑名单”,推送至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受到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如: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

车检企业代表:开通网上及电话预约验车服务

开通了网上及电话预约验车服务,为提高车主便捷的办理完成车辆检测,专门成立了验车服务部门,全程为车主免费完成验车导办服务。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在受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严格审核资料,绝不为违法车辆和未经检验的车辆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制度》自2018年10月起执行,原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津发改价监〔2018〕640号文件即行废止。(津云新闻记者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