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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自下周一、6月1日起,
交警部门将严查以下违法行为:
助力车无牌或未换领新号牌的、
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汽车前后排不使用安全带。
最后两个工作日!
截至5月31日可以办理换新号牌,还没换牌的朋友抓紧啦!!
换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
遇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新罗城区换牌地点:
①.人民路火车站南站台(原汽车站接驳站)
②.横山路与东环路交叉口(麒麟机动车检测站内)
从下周一、6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加强路面监管,对无牌或未换领新号牌的,一律依法查扣。
并且,持续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驾乘汽车前后排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很多已经有小车驾驶证的朋友可要当心了!
当你辛辛苦苦考了小车驾驶证,却因为骑摩托车没戴头盔,因为助力车没有换新号牌以无证驾驶为由,被罚款并扣分的时候,那时候的你定是哭笑不得。
为啥我骑的是摩托车、助力车也要扣我小车驾驶证的分?
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此文,你必须好好看看!
以下这几条事关你我的交通法规,请熟记并转发背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若市民只持有汽车驾照,但驾驶的是摩托车,或属于轻便摩托车的燃油助力车,都属于“准驾不符”。按照规定,要给予驾驶人记12分、罚金甚至拘留的处罚。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得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摩托车(含超标助力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篷)属于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严重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五款之规定,将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强制拆除加装的遮阳伞(篷)。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元。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2分;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10元;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10项规定,对驾驶摩托车在同向施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上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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