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年付有什么风险(房租年付有没有什么风险)

(本台记者 骆予慧)近日,本台记者接到花样年喜年中心多位业主投诉,调查发现花样年喜年中心自2016年以来就曾多次“售后包租”,购房者买下房源后统一交由YOU+青年公寓代为运营,再由YOU+青年公寓向业主支付租金。然而,业主表示今年以来出现多次拖欠租金的情况。

事情是这样的……

记者了解到,业主华女士于2016年9月末购买了位于鼓楼区花样年喜年中心的公寓,在购房时就与广州优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委托运营合同,合同中显示,华女士将喜年中心的公寓交由YOU+青年公寓代为运营,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购房合同

其中,前两年的房租已经折算为购房款优惠,由开发商代为支付;后两年YOU+青年公寓每个月的25日需要向业主支付下个月的租金5000元,如未按期支付,合同中还规定了YOU+青年公寓需要承担违约金。她还告诉记者,整个B6栋都是一同出租给YOU+青年公寓代为运营,这也是开发商在卖房子的时候就向他们宣传的售后包租。

2021年以来,华女士每月都能按时收到房租,但是今年以来就经常出现房租不能按时到账的情况,并且也不是足额的5000元,有时是1000元,有时是500元。华女士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近期接到多位业主反映此事,业主们表示从今年1月份以来每个月都有这样的事情,每次租金都要催,打电话给负责人还不接。这让业主们非常无奈,有业主表示:“我们买房子都是贷款买的,每个月都要指望这个租金来还贷的。他们不给租金,我每个月的贷款怎么还?”

从购房以来,喜年中心就风波不断。华女士告诉记者,购房时开发商一直告诉他们买的是住宅性质的公寓,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开发商称需要到房管局盖章备案,所以她签的是空白合同。直到2018年年底收房时,她才发现合同显示原本的公寓变成了商务办公性质。此外,从2016年至2018年,花样年喜年中心也曾多次被媒体曝光售后包租涉嫌违规。

记者探访YOU+青年公寓

针对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也联系了YOU+青年公寓的工作人员,他承认今年以来确实存在租金没有按时支付的情况。花样年喜年中心托管给YOU+青年公寓代为运营,每个月给业主租金5000元,而实际出租时每套房的价格只有2500元左右,其中的差额应当由花样年喜年中心补齐。但是从去年10月以来,YOU+青年公寓未能按时收到花样年喜年中心的打款,只能垫资为业主支付租金。直到今年1月开始,YOU+青年公寓资金也比较紧张,无法继续垫资支付租金,就导致了业主不能按时收到房租。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周业主代表、开发商花样年喜年中心以及YOU+青年公寓的负责人在鼓楼区小市街道进行了三方会谈。经过协商,花样年喜年中心承诺尽量在每月24日前将下个月的租金支付给YOU+青年公寓,但是由于公司付款流程繁琐,具体的打款时间并不能完全保证。YOU+青年公寓也表示,公司可以垫付一个月的租金,但是如果花样年拖欠超过一个月,那么他们也无力垫付。3月10日,YOU+青年公寓已经收到花样年2月的租金的打款,并承诺将于3月11日向业主付款。截至记者发稿,投诉业主本月房租都已经收到。


花样年喜年中心“公寓变商办”

已在2019年受到行政处罚

针对华女士反映的花样年涉嫌虚假宣传,公寓变商办的事宜,记者也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在2019年,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此事进行了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4 年以来,南京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明知其所开发的花样年喜年中心项目的商品房房屋用途性质为商业、办公,属非住宅类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房产,采取通过现场销售人员宣传、楼书介绍、店堂悬挂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其销售的花样年喜年中心房产是公寓,此对该商品房的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并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且罚款 120 万元上缴国库。

此外,记者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到业主起诉南京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中储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被相关部门处理,但涉案房屋现实际作为公寓在使用,业主亦未提供证据证明相关部门要求涉案房屋禁止作为公寓。

虽然中储公司有虚假宣传行为,但其公布了相关有效审批材料,尚不足以认定故意改变房屋用途的违约行为,因此法院并未支持业主的诉求。

律师建议

记者也咨询了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的李紫艳律师,在这种代租模式下有利有弊,有利在于管理公司整租,不用业主去寻找房客节约精力,有弊在于管理公司的履约能力依托于整个租房市场以及经营情况。因此,业主们在选择管理公司的时候要提前进行基本的资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