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小伙花600元买来一只苍鹰,
悉心照料几个月后,
因为苍鹰食量太大
给他带来了经济压力,
于是决定加价卖掉。
于是他在网上发布了贩鹰信息,
没想到被人给举报了!
警方5月8日向记者介绍,\"00后\"男子葛某是一位\"鹰粉\",因为对鹰类有着浓厚的兴趣,自15岁起,他便陆陆续续加入了各式\"鹰猎\"QQ群。去年9月,他了解到群里一名徐州网友手上有\"货\",于是当即私下与对方联系,并以600元的价格成功收购了一只苍鹰。
为保证苍鹰的\"生活质量\",葛某在家附近的大棚里搭建了供鹰休息的站台,还时不时地将苍鹰带出去\"溜溜\",每天去附近的农贸市场买新鲜的牛肉、鹌鹑给鹰吃。
然而,在对苍鹰悉心照料了几个月后,葛某觉得玩腻了,并且由于苍鹰食量大、花销也大,也给暂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葛某带来了不少压力,于是他产生了将鹰卖掉的念头。
今年4月初,葛某在QQ群里发送出售\"鹰隼\"的相关信息,准备以1500元的价格将这只鹰隼卖掉。
△葛某和他买来的鹰
4月31日,镇江丹徒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接到一名热心市民电话报警称,他了解到有人通过网络售卖国家保护动物,他因相关宣传报道得知此行为违法,请求公安机关予以救助。次日,葛某在家中被民警查获。
5月7日,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葛某被丹徒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表示,经林业部门鉴定,葛某收购的动物为苍鹰,属于隼形目鹰科其他鹰类,被列入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农业部1号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级。按照《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