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干什么(北特科技是什么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7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电话告知。会议由董事长靳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新情况,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新情况,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2018年10月7日下午2点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

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的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已于2018年9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证发反馈函[ 2018 ]77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的要求,本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该《审核意见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认真落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