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汽车违约金多少费用(买车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买车人分期付款买汽车大家都不陌生。汽车销售公司在和消费者签订的买车合同中,都约定了违约滞纳金,违约金等格式合同条款。违约金,滞纳金是否合法呢?2022年2月22日,陕西榆林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滞纳金54558元诉讼请求,违约金45465元减半。这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扛鼎之作。#法律人举案普法##普法行动##315消费者防骗指南#



家住陕西米脂县的农民李某、康某想买辆重型汽车赚钱,四五十万的资金让人望而却步。汽车厂家早已知晓重型卡车,工程车辆价格昂贵,一般人根本买不起。于是就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开展市场营销。榆林市某汽车销售公司在当地开展重型车辆分期付款的营销活动。

2019年11月24日,在榆林市某汽车销售公司门店购买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总价458000元。榆林某汽车销售公司与李某、康某签订了《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由李某、康某向榆林某汽车销售公司支付首付款138000元,剩余320000元购车款由李某、康某分24个月付清,分期付款的利息为月利率0.667%,利息随偿还车款本金的同时分期清偿,同时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李某2、李某某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范围为分期购车款、滞纳金、违约金等费用。合同签订后,榆林某汽车销售公司交付车辆.但李某、康某在支付了约10万元之后,剩余的款项迟迟没有支付。汽车销售公司多次向2人催要购车款,李某,康某不能按时支付车款,构成违约。榆林某汽车销售公司只能诉至法院。榆林某汽车销售公司要求李某,康某一次性支付购车款225174元、滞纳金54558元、违约金45465元。同时,销售公司要求李某2、李某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李某、康某、李某2、李某某没有答辩,也没有提供书面证据。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可说的,只能说李某,康某确实没有钱,或者没有赚到钱,所以无法按时偿还分期购车款。


法院判决认为,榆林某汽车销售公司与李某、康某、李某2、李某某签订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李某、康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诚实守信的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核算,要求李某、康某偿还购车款225174元范围内的223478元予以支持。

对于榆林某汽车销售公司主张的滞纳金54558元,因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特点,不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因此合同中约定的滞纳金条款违背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为无效条款,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对于榆林某汽车销售公司主张的违约金45465元,因约定过高,法院酌情认定为22347元。2月22日,陕西米脂法院判决李某、康某偿还榆林某汽车销售公司榆林市某公司购车款223478元、违约金22347元。李某2、李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这是一起经营者起诉消费者违约的案例,法院积极地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在汽车销售合同法律关系中,消费者和经营者是平等主体法律关系,滞纳金不应当在平等主体的民事合同中存在。滞纳金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或者行政法律关系中。必然税收征管。这起案件中榆林某汽车销售公司主张的违约金45465元,实际上是销售总额的10%,即便如此,法院也认为太高,法院酌情减半。这是法院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立场,保护弱势消费者的典型判例。此案,对类似合同中,滞纳金的合法性提出了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