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小寒
就在全国多地人民喜提大雪的时候
济南迎来了一场浓雾
如果要问这场雾有多浓
来感受下这位网友的留言
你就懂
那今天在路上的你
看到身穿“荧光绿”的他们了嘛
/无论是雨是雪还是雾,一定会有蜀黍在路上守护/
其实
蜀黍除了在执勤的路上
还在打击交通违法犯罪的路上
……
近日
济南交警“920专班”
先后辗转6省、11个地市
行程1.5万公里
历时8个月
持续攻坚
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
“2.21”特大伪造临时行驶车号牌案
(以下简称“临牌案”)
“2.21”全国特大伪造临牌案
我市公安机关先后抓获涉案人员54人,其中对24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逮捕7人),其他地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27人。
一个视频先来简单了解一下
↓↓↓
历时8个月的案子
还要从2019年的2月份说起
……
案件
回顾
2019年2月
2019年2月份,我市车管部门在办理一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时,发现车主所持的临牌系伪造,遂将线索移交支队“920”办案专班。
2月21日
专班民警通过调查,在我市一汽车销售4S店内抓获向客户提供伪造临牌的曹某。根据曹某交代的线索,民警通过跟踪守候,于2月21日在济南市槐荫区一公寓楼内将买卖伪造临牌的范某某、林某某抓获,现场起获伪造临牌70副、伪造的“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章一枚,查实其已买卖伪造临牌300副。
2月25日
民警据此顺藤摸瓜,迅速组织警力于2月25日兵分两路奔赴淄博市张店区和沂源县,在两地同时抓捕了常某某、郭某某。现场起获伪造临牌40副,查实其已买卖20400副。经对两人进行突击审讯,掌握了位于浙江温州市苍南县林某某的造假窝点。
2019年3月
为充分获取林某某造假证据,专班对抓捕方案进行了反复推演,并于3月3日与技侦支队民警共同组成行动小组奔赴苍南县。经过连续72小时昼夜不停排查、分析、布控后,3月7日,专案组果断出击,在林某某住处将其一举抓获,现场起获伪造临牌3865副及大量耗材。
(经查,林某某长期从事印刷业务,2016 年发现伪造临牌有利可图,遂在当地购进高仿临牌用纸及电脑、打印机等作案工具,伪造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电子印章。为了能够大量销售伪造临牌,林某某加入多个汽车销售微信群或QQ群联系推销,借此逐步搭建起违法销售网络。)
2019年7月
因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地域广、社会影响大,为彻底摧毁伪造临牌销售网络,济南市公安局组织交警、刑警、网警、技侦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全面开展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将相关情况层报公安部。
7月3日,公安部将此案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将相关线索转发全国各涉案地公安机关开展会战……
/济南交警奔赴
安庆、沧州、成都、金华、兰州、南平、深圳等地市
协同作战/
最终
济南交警历经8个月持续攻坚
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
全国“2.21”特大伪造临牌案
此次案件
伪造临牌数量之大、涉案区域之广
涉案人员之多、违法获利之高
乃全国罕见
一、涉案物品数量大
本案中查抄的位于浙江苍南县林某某处的造假窝点,自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先后伪造并售出临牌25万余副,数量之大近年罕见。另外,民警在办案过程中还查获伪造的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印章130枚。
二、涉案区域广
本案中伪造的临牌由林某某处销往北京、天津、上海、山东、广东、四川、福建等25个省(市),销售量最多的省(市)达到7万余副。
三、涉案人员多
仅从林某某处直接售出的临牌,全国涉案人员达145人,这部分人有的继续买卖形成销售网络,多者构成4个层级的销售关系。
四、违法获利利润高
林某某伪造一副临牌成本价格在2元左右,售出价格5-10元,通过层层加价转卖最终端售价最高可达400元左右。林某某一年多的时间销售伪造临牌25万副,其可获利100万元左右,整个销售网络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
此次案件背后惊人的利益链
不得不引人深思
临时号牌到底应该怎么用
制造、销售假临牌
究竟触犯什么法律
……
一起来看看
一、“临牌”的正确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临牌”的正确使用方法:“临牌”作为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通行牌证,主要用于新购车辆或二手车买卖后尚未取得正式号牌时上路行驶使用。)
二、“临牌”的非法用途
因“临牌”纸质材质易于伪造且电子监控设备识别率低,近年来被部分不法分子伪造并使用逃避监管,根据相关案件调查发现其主要非法用途如下:
1、逃避交通违法抓拍;
2、汽车销售人员在调换车辆时时违法上路行驶;3、汽贸公司提供给车主使用拖延时间,用车主购车款解除车辆抵押;
4、部分走私车、盗抢车或有违法犯罪企图的人员逃避检查。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重危害道路交通秩序,同时也给社会治安埋下隐患。另外,部分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蒙蔽使用临牌,也侵害了车主合法权益。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临牌”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制作核发的,并加盖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属国家机关证件范畴。对于参与伪造、变造、买卖“临牌”的人员,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机关威信,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
该案涉案临牌25万余副、查获伪造公章130余枚,赃物销往25个省市,涉案人员达145人,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取得的突出战果在全国公安系统都引起了强烈反响!
”
说到这里
蜀黍在此提醒各位
千万不要在法律的边缘试探
挑战法律底线的后果只有一个
那就是
自食其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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