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债务催告函什么意思(债务催告函是什么)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法律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但是,这个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这个时效是多长时间呢?一般的民事权利保护时间是三年。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呢?是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权利受损之日开始计算。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保护期间也是三年,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从还款届期之日起算。有句法谚:没到期的债务不是债务。没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债权人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权利提前要求债务人还款的。特殊约定除外。

如果债务人到期没有履行还款,那么债权人应该在三年内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要求还款。如果超过三年了,没有主张过权利,还能起诉吗?答案是能,法院应该受理并立案,但是,债权人可以以讼诉时效期间届满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这种抗辩理由是合法的,是受到法律是支持的。

如果是分期的债务,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呢?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下面咱们来聊聊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什么意思,就是说债主子每次向债务人要债的时候,诉讼时效就中断了,就要重新起算。要债的方式包括起诉、发律师函、发催告函、电话以及当面。但是,当面和电话最好要留有痕迹,防止债务人否认。

如果说,债权人的诉讼时效确实已经过期了,但是,债务人还是很讲究的,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明确表示愿意偿还,那么好了,这就相当于双方就同一事项再一次达成的一致的意见。法律保护这种达成一致的意见,支持债权人还款的主张。

还有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就还款时间做约定的,债权人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应该在20年内主张。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日,就没有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也没有截止日期。

下面咱们以案释法:

J先生向Q小姐借款5万元,借条写明借款期限1年,一年后Q小姐要求J先生还款,J先生一直说资金紧张,转眼又过了三年半,Q小姐不断找J先生要债,J先生一直躲藏拖延。

Q小姐无奈到法院起诉。庭审中,Q小姐向法庭提供了借条要求J先生还款,J先生说:我承认借款的事实,但是三年半之前就到还款时间了,现在已过诉讼时效半年之久,我有权不还款。Q小姐辩解说:没有过诉讼时效,三年的时间里我多次找J先生要过钱。法庭要求Q小姐举证说明,Q小姐没有留存向J先生讨要欠款的证据,无法向法庭提供证据。法庭向Q小姐示明:如果没有中断诉讼时效的证据,那么被告J先生讼诉时效已过的抗辩成立,可以不履行还款义务。

前面的案例中,由于Q小姐没有留存要求债务人还款的证据,导致法庭认定Q小姐的诉讼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休庭后,Q小姐感觉败局已定。

Q小姐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律师问Q小姐是否下判决?Q小姐说没有,律师建议Q小姐撤诉,待有合适的证据之后,再行起诉。Q小姐从谏如流的撤诉了。之后Q小姐取证到了J先生表示愿意还款的证据,随后,律师向J先生发出一封律师函并帮Q小姐要回了所有欠款。

提醒债权人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因为债务人可以用诉讼时效抗辩不还钱,而且受法律保护。但我还是建议大家诚实守信,珍惜能借给你钱的人,这样的朋友没有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