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后工会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的通知》(云财预〔2019〕2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预〔2015〕29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预〔2016〕98号)等文件的要求,对云南省总工会开展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云南省总工会(以下简称“省总工会”)成立于1953年4月,省总工会是经费独立的人民团体,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并按规定由省级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省级财政对省总工会的拨款主要分为三类:一是项目经费;二是省总工会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云南省煤矿工会基本支出经费;三是云南省总工会机关、云南省工人疗养院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因此,省总工会仅将项目经费编入省级财政部门支出预算,省总工会的工会经费等其他收入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省总工会向全国总工会上报。

1.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字〔2002〕10号)、《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省总工会机关部分内设部室及产业工会更名的批复》(云编办〔2017〕97号)和《云南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省总工会主要职能和职责如下:

主要职能是: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根据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工会具有4项职能,即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省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级地方工会,由省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

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省委、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确定全省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省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共工会章程》,贯彻执行全省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领导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省级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企事业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平等协商、集团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制度;

(5)协助地州市党委和省级有关部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负责省总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的考核、任免;研究制定全省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全省工会干部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省工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6)协助党政有关部门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先进文化,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供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7)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受政府委托做好省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全国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省级以上劳动目标的管理工作;

(8)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定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9)承担全国总工会委托的我省工会与外国工会港澳台友好交往的任务;

(10)承担省委、省政府、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省总工会机关内设11个职能部(室)、9个直属事业单位。机关11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网络部、研究室、法律和维权工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女职工部(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办公室。9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云南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学校、云南省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云南省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云南职工对外交流中心、云南省总工会职工帮扶服务中心、云南省工人疗养院、云南省职工之家、《时代风采》杂志社。

省编办核定人数编制人数135人,2019年末实有在编人数130人,比上年增加3名军队转业人员,离休人员17有,与上年持平。具体为:

行政单位1家:云南省总工会机关,编制63人,年末实有人数63人,离休人员11人。

省直属事业单位8家:云南省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12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云南省煤炭电力化工工会,编制9人,年末实有人数8人;云南省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编制13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编制12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云南职工对外交流中心,编制8人,年末实有人数8人;云南省财贸工会,编制8人,年末实有人数8人;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9人;云南省工人疗养院离休人员6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只承担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部门2019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以弘扬劳模精神为核心,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认真做好2019年全国和云南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审和表彰,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汇聚正能量。要为劳动模范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2019年创建20个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同时力争构建劳模系统内部横向联盟和先进企业地区与边境线贫困区域的纵向联盟,做到在思想、技术上相互帮扶,培养造就更多的劳模和工匠。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状等先进集体,充分挖掘资源,发挥影响力带动力,开展多种有效的扶贫专项行动。要关爱和服务好劳模,严格用好困难劳模帮扶资金;做好劳模疗休养工作,拓展劳模疗养内容,继续将农民劳模、农民工劳模、困难劳模纳入重点对象;2019年省总本级组织300名劳模进行疗休养。

二是以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为重点,不断推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创新发展。要主动科学依法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做好源头参与以及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要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安康杯”竞赛质量,做好“安康杯”竞赛自检互查以及20周年图片征集、编辑工作,不断增强竞赛的广泛性、实效性。要抓好“六型”班组建设尤其是班组安全建设,择机召开一次全省班组建设推进会。

三是以抓好“五个一”工作为思路,大力推进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开展产业工人队伍状况大调查,进一步摸清产业工人队伍现状;搞好示范点创建,不断总结经验,召开一次现场推荐会。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 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申报时在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方面设定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具体为:困难职工及省部级困难劳模帮扶、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维权维稳相关工作、社会效益、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19年省总工会预算申报时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1。

绩效自评绩效目标

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和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是工会的主要职能。资金主要用于: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通过省财政资金252万元,在全省建设一支专业化的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以此来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维护职工的工资收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实行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的困难企业的困难职工,及时进行帮扶慰问,改善其生活状况,维护劳动关系稳定。项目将宏观层面的源头维护和微观层面的具体推逃相结合,形成对职工权益多方位、多层次的维护,对推动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通过全省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和包括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帮扶救助工作,进一步改善全省在档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计划通过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对全省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24 165户,覆盖人数70 093人, 实现送温暖100%全覆盖慰问,通过开展金秋助学、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化的帮扶活动,针对困难职工群众不同的愿望诉求给予相应帮扶,并及时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足额下拨,确保省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全部用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上在档的困难职工。

省部级困难劳模帮扶资金。通过向省部级困难劳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 ,使广大劳动模范真切地感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温暖,激励他们在全社会发挥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收入和支出年初预算均为3,398.14万元(基本支出2,548.14万元,项目支出850万元),比上年3,139.29万元(基本支出2,305.29万元,项目支出834万元),增加258.85万元,增幅8.25%。调整收入预算数为3,769.81万元(基本支出2,893.58万元,项目支出876.23万元,不含2018年结转资金1.74万元),比上年3,529.63万元(基本支出2,661.44万元,项目支出868.19万元),增加240.18万元,增幅6.80%,调整支出预算数为3,765.83万元(基本支出2,891.55万元,项目支出874.28万元),比上年3,527.89万元(基本支出2,661.44万元,项目支出866.45万元),增加237.94万元,增幅6.74%。结转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万元,项目支出3.68万元,合计财政拨款结转5.7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部分项目经费的增加。

2019年收入决算数为3,769.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1.67万元,增幅10.94%,比上年增长6.8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调整增加。

按照支出性质: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45.44万元(调增社保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待遇补发、丧葬费、参照发放补贴265.60万元、2018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绩效奖励经费134.04万元、调减压缩一般性支出财政收回预算资金56.24万元;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6.23万元(调增禁毒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就业补助经费6.75万元、课题调研经费14.67万元,调减未使用公出国(境)5.19万元(财政收回);

按照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调整增加113.72万元(综合考核评价绩效奖励经费);公共安全支出预算调增10万元(禁毒工作专项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247.9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5.60万元,调减财政收回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年初预算17.65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执行3,765.83万元,比年初支出预算3,398.14万元,增加367.69万元,增幅10.82%,比上年度增长6.7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执行2,891.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548.14万元,增加343.41万元,增幅13.48%,比上年增长8.65%(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468.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28.47万元,增加440.40万元,增幅21.71%,比上年增长11.5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22.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19.67万元,减少96.99万元,减幅18.66%,比上年减少5.58%);项目支出874.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50万元,增加24.28万元,增幅2.86%,比上年增长0.9%。本年度支出中包含2018年度结转经费1.74万元,本年度结转2020年经费5.72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43.41万元(调增社保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待遇补发、丧葬费、参照发放补贴265.60万元、2018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绩效奖励经费134.04万元、调减压缩一般性支出财政收回预算资金54.20万元,结转2019年度会议经费2.0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28万元(调增禁毒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就业补助经费5万元、课题调研经费12.73万元,2018年度结转因公出国(境)经费1.74万元调减未使用公出国(境)5.19万元(财政收回)

按照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调整增加109.74万元(综合考核评价绩效奖励经费);公共安全支出预算调增10万元(禁毒工作专项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247.9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5.60万元,调减财政收回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年初预算17.65万元)

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本年收入比上年增长6.80%、本年支出比上年增长6.74%,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8.65%,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11.5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5.58%;项目支出比上年增长0.90%。总收入总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职工调入人员经费增加,职工薪酬按照政策规定增资调标,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部门预算管理

为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省总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结合省总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研究、编制预算,年初按财政年度预算要求,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财政年度预算执行要求,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按程序报省财政厅。年度执行中有预算调整的根据相关规定调整。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方面,各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详细明确了项目开展的时间、目标任务、资金安排等内容,对专项资金进行专款专用。

2.监督管理

为有效的管理使用经费,规范各项开支用途和范围,一是建立了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单位内控监督约束机制,让单位纪检、审计、业务部门参与到资金使用监督环节,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每年对省总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两次审查和审计。三是按规定及时将年度预算批复和上年度决算在省财政厅、省总工会门户网站上公开,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制度建设情况

省总工会在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财务管理、业务经办、资产管理、内控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修订)》、《云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南省困难劳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本次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是通过从资金投入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效益等方面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通过绩效评价,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的通知》(云财预〔2020〕2号)文件要求,本次绩效自评于2019年10月8日开始,计划于2019年11月30日前结束。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

(1)确定评价对象。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的要求,确定本工会绩效自评的对象。

(2)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为使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成立2019年度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牵头,相关处室部门参与,联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2.组织实施

(1)研究制定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根据绩效自评工作组的整体要求和部署,在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密切配合和沟通反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2)收据基础信息数据和实施具体评价工作。绩效自评工作组根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开展实施具体评价工作,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综合性评价,并获取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完成绩效自评报告初稿。

(3)评价报告汇报反馈。为确保本次绩效自评工作成果质量,绩效自评工作组完成相关评价工作后,应将成果性报告向领导进行汇报反馈,并组织相关专家集中听取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工作汇报,统一研究和处理评价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确保评价成果客观、公正、科学。

(4)形成绩效自评正式报告。绩效自评工作组根据相关建议和意见对绩效自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正式的绩效自评报告。

(5)对外报送绩效自评报告。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的通知》(云财预〔2020〕2号)的要求,向云南省财政厅归口资金管理处室提交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指标得分表及相关佐证资料。

三、绩效自评组织情况

(一)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3.《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5.《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6.《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总工通〔2016〕21号);

7.《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产业〔2019〕17号);

9.部门资金文件、决算报告、其他部门相关规章、规范、文件报告等。

(二)绩效自评方法

结合本次绩效自评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自评工作的真实可靠,本次自评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部门沟通、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数据,形成绩效自评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具体为:

(1)对本级及下属工会上报的自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核实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2)收集绩效自评的基础数据,审阅下属工会填报的预算完成情况表、资金使用情况、各类业务统计数据,对异常事项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

(3)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业务档案等相关会计资料,检查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支出情况及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是否存违规现象。

(4)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实地勘查结果对部门整体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实地评价

(1)采用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审核评价资料。

(2)发放调查问卷了解服务对象满意度,选取评价相关方部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评价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3)抽盘固定资产,了解使用情况及账实是否相符。

(4)对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业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实际运行情况。

(三)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1.绩效自评指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财预〔2016〕98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4个一级指标,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7个二级指标,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其中其中三级包含14个共性指标、12个个性指标。详见附件2《云南省总工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2.指标分值权重

投入指标权重占20%,过程指标权重占30%,产出指标权重占30%,效果指标权重占20%。具体各级指标分值详见附件2《云南省总工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评价数据主要由省总工会提供,在进行具体指标评分时,30个指标评分由全省占100%权重进行打分。

3.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4.数据来源

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中评分时所需要的数据,省级占100%权重的根据省总工会提供资料来进行评分。2019年度省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自评的数据来源主要包括国家、省委省政府、部门行业相关文件,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决算报表,预算执行统计数据、资金下达文件、财务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审计报告、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凭证、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开展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文件(通知)、资产管理制度及审计报告、2019年部门工作总结报告、问卷调查等。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96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统筹规划、目标引领,合理设定年度绩效目标。云南省总工会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绩效指标设定基本明确。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但部分项目绩效指标未进行量化。

(2)资金投入和机构运行有保障,预算配置基本合理。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有效的控制了部门的人员成本;“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6.86%,在“三公经费”控制上存在不足;重点支出安排率为100%,有效保障了重点任务和项目支出的安排。

(3)预算管理总体规范,监督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省总工会制定及转发了一系列财务管理规定和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算管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完整、准确,并按规定进行公开。

(4)部门资产有效保障了履职。省总工会制定了《云南省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总体来看,省总工会的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利用程度较高。

(5)帮扶工作质量完成达标率高。困难职工及省部级困难劳模帮扶工作完成质量高,在帮扶对象准确率、补助标准合规率、实名制发放率、社会化发放率方面完成较好,完成情况均达到100%。

(6) 部署合理,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

(7) 工会干部队伍培训完成情况较好。省总工会制定年度工会干部培训计划或方案,全年全省培训专兼职工工会干部8万人次,达到预期目标。

(8) 补助对象基本生活改善情况总体效果不明显。

通过问卷反映,补助对象基本生活改善满意度为70%,补助对象基本上对补助帮扶工作感到满意,但因补偿金额有限,困难人数较多的原因,帮扶工作对困难职工及省部级困难劳模基本生活改善情况不明显。

(9)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效果显著

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效果较好,职工劳动权益网上信访办结率达100%,部门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反映的效果较好,项目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10)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满意度较高

本次绩效自评分三类调查对象设置调查问卷,共发放有效问卷80份,达到满意以上问卷70份,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内部工作人员分别按权重比值为5:2:3计算后,综合满意度为80%。通过问卷反映,受益对象对省总工会的帮扶政策、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效率、人员培训完成情况、政策执行、职工维权效果等方面比较满意;但对帮扶效果、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方面满意度不高。

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省总工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6分,等级为“优”,通过对自评各项指标的分析。

省总工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目标设定基本合理、绩效指标基本明确;在职人员控制较好,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较高;预算管理基本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基本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较好,帮扶质量达标率较高,职工服务体系建设进展较快,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良好,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完成情况较好,工会干部培训完成情况较好。

通过部门的履职,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效果较好。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18年省总工会基本实现了年度任务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26个三级指标,在该指标中共有46个评价点,其中,完成44项,未完成2项,完成率98%。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进一步明确项目目标,根据目标要求,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在预算执行中,首先及时分解预算,检查预算执行偏离情况,建立纠偏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二)绩效编报质量有待提高。

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年初申报预算时,编报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但绩效目标编报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存在绩效指标的量化还不够,时效指标、质量指标不完整等问题。今后将加强部门绩效目标编报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绩效目标表编报水平。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财政预算前期管理,理清本部门预算管理的总体思路、具体方案和阶段目标。在编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注意所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的完整性,确保绩效指标能充分支撑绩效目标;同时,关注绩效指标的可考核性,从数量、质量、成本、进度等方面来设置绩效指标,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编报质量。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我工会通过采用多种方式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抓手。

(一)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认真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是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评价结果中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将落实的整改情况以整改报告书的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促进我工会各部门(室)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项目财务管理。

(二)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合理安排预算的积极作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1.推进内控制度建设,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省总工会贯彻落实省财政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内控机制,保证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开展,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统筹合理的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省总工会成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内控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了《云南省总工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云南省总工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云南省总工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云南省总工会财务报告编制制度》、《云南省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总工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云南省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一序列制度,有效监督控制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2.推进项目绩效和经费管理。印发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了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规范了项目申报与立项、实施与管理、验收与评价、监督与处置等各个管理环节,强化项目立项前的审查评审工作,严把入口关。印发《云南省总工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放管服有机结合,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增加对工作人员的绩效奖励,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绩效评价与诚信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建立管理制度,财政、工会管理部门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经费的规范使用。

(二)实现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按照“管理、实施、监督”相对分离的原则,省总工会设立了监督与绩效评价室,专门负责监督预算编制执行、工会项目监督与审计、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同时,要求项目管理的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和监管体系,明确内部监督机构或专管人员的监督职责,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内部审查,督促依法合规开展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参照《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按照投入、产出、过程和效果类别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管理,以项目为重点,分层次,分类别评价,建立以体现诚信的自评为基础、采用第三方独立评价为结果的管理模式。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今后申请立项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仅对省级财政资金进行评价,不含其它来源资金。

附件1: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