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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文县公布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

2022年7月14日晚,我县在对集中隔离点集中管控人员核酸定期检测过程中,发现一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系我县第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11日7时左右,从中寨镇大海村乘坐自家运营车(车牌号:甘KZ1520),8时20分左右到达文县彩虹桥车站下车,步行至路北人行道,在“凤娥水果干杂店”(东坝菜市场门口东面第三家)买菜后,步行至东坝社区家中(东坝社区滨河路66号1单元402室);9时40分左右从家中出来,乘坐自家运营车(车牌号:甘KZ1520)至彩虹桥南御春堂药店买药;10时10分左右,乘自家运营车(车牌号:甘KZ1520)前往韩家坝文昌廊桥家林超市购物后,步行返回东坝社区家中;10时40分左右步行至彩虹桥四队车站门口,乘坐自家运营车(车牌号:甘KZ1520)至中寨镇大海村;12时40分左右到达家中,随后去邻居秦某家中接孙女,停留约半小时后返回家中,当日再无外出。

7月12日,无外出,17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一、请以上时段在相关区域有活动轨迹的所有人员,立即向乡镇、村(社区)、单位报备,尽快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文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陇南市成县公布18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广大市民朋友:

在我县疫情防控“外防输入”排查中,经风险研判,现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有以下活动轨迹交集者,请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一、风险点信息

密切接触者1:张某某,7月10日11:29从兰州西站乘高铁(D2668次3车14F)于12:58到达天水南站,13:30乘坐出租车(甘KT6609)于16:30到达城关镇北泉中巷下车,16:50去成县路家生鲜购物(小川路店);17:13去成县供销蔬香门第农产品超市购物,之后步行回家。

7月11日居家未外出。

7月12日10:25去成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11:03去万德金街成县新润发超市购物后步行回家。

密切接触者2:苏某,7月10日15:29从定西北乘坐D2568次列车6车厢11F座于16:20到天水南站,17:05乘坐甘K2240班车出发于19:58到成县汽车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号:甘KT6601)于20:08到龙峡家园家中。

7月11日8:00骑车到农发行上班,9:45和同事乘单位车到成县人民医院大门口做核酸后回单位上班;12:10到小川路星月福百货门市部购物后骑车回家;14:08从家骑车到单位上班,18:00下班,18:10到北坝四社取东西后回家。

7月12日、13日正常上下班回家。

密切接触者3:王某某,7月9日9:18从兰州西站乘D2658次动车(07车06F)于10:48到达天水南站;12:10乘坐出租车(车号为甘KT6090)于14:48到达成县北坝路口,由家人驾车将其接回家中。

7月10日7:30前往成县人民医院大门口做核酸后返回家中。

7月11日、12日、13日居家无外出。

密切接触者4:倪某,7月9日9:00从兰州西站乘D8912次高铁(06车,10A)于10:50到达天水南站,出站后于11:00乘出租车(甘KAE202)于15:00在成县万德金街下车后步行至东隅酒店,16:00入住东隅酒店8015号房;20:00骑电动车前往同谷北路夜市摊点吃饭,20:30骑电动车到体育中心闲逛,21:30回到酒店。

7月10日8:00前往城关镇梁旗村牌坊社,10:00前往和平路口永盛超市购买东西后返回家中。20:00前往中汇国际盖子烤肉餐厅就餐,24:00返回家中。

7月11日12:00到成县陇南大道康富足浴养生店上班。

7月12日、13日居家无外出。

密切接触者5:张某,7月9日9:23从兰州西站乘坐D8912次高铁(08车厢04B座)于10:57到达天水南站,12:40在天水南站乘坐出租车(甘E24191)于16:30到成县汽车站,下车后步行至江武路口乘公交车(成县-红川)于17:30回家,晚上21:00去红川奕乐家超市购物后回家。

7月10日中午12:00去奕乐家超市购物后步行回家。

7月11日、12日、13日居家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6:王某某,7月9日9:00从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东南门乘坐出租车(车牌为甘A88378),9点20到达兰州西站,10点36分乘坐高铁G848次列车3车厢4A座出发,12点05到达天水南站,出站后乘坐私家车(甘K7B603)于15:00在麻沿监测点采核酸,17:30分到达成县小川镇北街后步行回家。

7月10日、11日居家未外出。

7月12日10:17乘坐公交车(小川-成县)于11:00到达车站后步行至成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之后步行前往公交车站,12:10乘坐公交车(成县-小川)于13:00到小川镇,步行返回家中。

7月13日居家无外出。7月14日9:30步行至小川镇政府院里做核酸后步行回家。

密切接触者7:王某某7月8日9:23从兰州西站乘D8912次列车(03车厢07D座)于10:57到达天水南站,11:50乘大巴(甘E24130,天水-成县)于16:00到达成县汽车站,后乘出租车于16:05到达西关,转乘成县到毛坝蛋蛋车于17:13回到栾山家中,再无外出。7月9日、10日、11日、12日、13日居家均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8:罗某某7月10日9:23从兰州西站乘D8912次列车(06车厢12F座)于10:57分到达天水南站,11:50乘大巴(甘E24191,天水-成县)于15:50到达成县汽车站,后前往成县中医医院大门口做核酸,于15:35到西关,换乘成县到毛坝蛋蛋车于16:45到小川逛街,17:35从小川坐车回索池镇栾山村家中。

密切接触者9:张某某,7月9日9:23从兰州西站乘坐D8912次动车(3车11C座)于10:57到达天水南站,出站后在休息区等待,12:00乘坐出租车(甘KT6004)于15:30在水木鑫城公寓旁邵总村路口下车,16:00乘坐私家车于16:30到家。7月10日、11日、12日、13日居家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10:王某某,7月8日14:51从兰州西站乘坐G2022次高铁(6车,11D)于16:20到达天水南站,17:30乘坐天水到成县大巴车于21:10分在成县机场路口下车,由父亲自驾车将其接回店村镇尹寨村五社家中,之后再无外出。7月9日、10日、11日居家未外出。7月12日14:10步行到店村卫生院做核酸后返回家中。7月13日居家未外出。7月14日8:40步行到店村卫生院做核酸后返回家中。

密切接触者11:张某某,7月9日9:58从兰州西站乘G1714次高铁(12车03D)于11:30到达天水南站,12:00乘出租车(甘KT6224)于15:50在成县育才路口下车步行到陇南师专北校区家属院13号楼2单元,18:00驾车返回幸福家园。7月10日9:00-10:00独自步行前往成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后回家。7月11日8:30在西关凯宁大厦广场豆腐脑、擀面皮摊点吃早点后回家。7月12日9:00自驾车前往成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后回家。7月13日15:00驾车前往成县人民医院大门口黄码窗口做核酸后回家。

密切接触者12:张某,7月8日16:18从兰州西站乘D2698次动车(05车,16A座)于17:46到天水南站,出站后由亲戚自驾车接回成县城关镇杜公路煤矿家属院2号楼家中。

7月9日居家未外出。

7月10日9:13乘出租车到县中医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

7月11日15:35乘坐出租车到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

7月12日居家未外出。

7月13日步行至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密切接触者13:秦某,7月9日9:18从兰州西站乘坐D2658次动车(6车,15A)于10:48到天水南站,11:30乘出租车(甘KT6462)于14:00从成县盘旋路下车,14:20乘出租车(付款码昵称:“给男人三十”)前往西关三岔路口中通快递店取快递,后又乘此出租车到盘旋路公交车站,16:00乘公交车返回王磨镇王磨村石坪社家中。

7月10日7:18在王磨村供销综合服务社买东西后返回家中。

7月11日居家未外出。

7月12日11:00步行前往王磨卫生院进行核酸采样,11:20返回家中。

7月13日16:00步行前往王磨卫生院做核酸,16:20返回家中。

7月14日13:00步行前往王磨卫生院做核酸,13:20返回家中。

密切接触者14:张某7月8日17:16 从兰州西站乘D2726次动车(15车,05F)于18:35到天水南站,18:50乘出租车于21:50到成县南街社区家中,后再无外出。

7月9日15:20步行前往濠江大厦楼下小郡肝吃串串,后步行回家。

7月10日17:00骑自行到东滨中路观水丽景103号柳星螺蛳粉店用餐,之后回家。

7月11日7:50步行到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乘2路公交车回家。

7月12日15:20步行到成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检测后回家。

7月13日8:00步行至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15:00步行到疾控中心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密切接触者15:徐某某,7月8日9:23从兰州西站乘D8912次动车(6车04A座)于10:57到天水南站,11:50乘大巴车(甘E24130)于14:57在徽县麻沿监测点进行核酸采样,16:00到成县汽车站,16:10乘出租车和朋友前往山城火锅店用餐,18:00乘出租车到南河桥等车,18:15乘顺路车于19:00左右回到鸡峰镇化垭村化垭社家中。

7月9日、10日居家未外出。

7月11日17:11步行至鸡峰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7月12日、13日居家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16:李某,7月8日14:20从兰州西站乘坐D2696次高铁(07车厢11D)于15:55到天水南站,17:00从天水南站乘大巴(甘K22459)于20:15到成县汽车站,后于20:20从陇南大道路口乘坐出租车(甘KT6477)到达东河水湾2号楼小区门口下车回家。

7月9日未外出。

7月10日15:00步行前往成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7月11日、12日(除在楼下做核酸外)、13日均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17:马某,7月8日17:16从兰州西站乘D2726次高铁(15车,05D)于18:35到天水南站,18:50乘坐出租车于21:50到成县城关镇北泉村旧师范家属院家中,再无外出。

7月9日15:20和朋友步行到濠江大厦楼下小郡肝吃串串,吃完之后步行回家。

7月10日无外出。

7月11日8:00步行至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步行回家。10:30前往百佳百货1楼超市购物(超市购物20分钟左右),10:50回家后再无外出。

7月12日15:00步行至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7月13日9:00步行至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后回家。15:00步行到疾控中心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密切接触者18:王某某,7月9日09:18从兰州西站乘坐D2658次动车(06车,17F座)于10:48到天水南站,出站后于11:30乘私家车于15:00回到成县城关镇中汇国际家中,后再无外出。

7月10日09:28骑电动车到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7月11日15:35骑电动车到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7月12日居家未外出。

7月13日09:30骑电动车到成县妇幼保健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二、以上密接人员已第一时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截至目前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三、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成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徽县公布第二批3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

广大居民朋友:

我县在外防输入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近期外市返徽人员中,个别密切接触者在县内多个场所出入且活动轨迹复杂,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经流调分析研判,现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与以下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发生交集者请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现将该3名密接人员在徽县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密接者聂某某活动轨迹:

7月9日8:40从兰州西站乘坐D2654次列车,于10:04抵达天水南站,随后乘坐天水南站发往徽县的大巴车甘E23256返回徽县客运站。16:20乘坐1路公交车,在南桥头站下车,然后步行回家。

7月10日未外出。

7月11日15:00—16:00步行至五洲广场进行核酸采样,采完核酸后返回途中在南桥头中通快递取快递。20:40—21:20和其弟在南桥头胖子烧烤店就餐,随后回家。

7月13日14:00—15:00步行至五洲广场进行核酸采样。

该密切接触者已于7月11日、13日进行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密接者王某活动轨迹:

7月9日上午6时在西北师大知行学院大众食堂购买早餐,后于6:10左右在师大BRT站乘坐B1路公交车,在西站十字下车,转乘166号公交车在兰州西站下车。随后乘坐8:40的D2654次列车,于10:02到达天水南站。出站后乘坐10:40大巴车(车牌号:甘E21759),12:00左右到达麻沿河镇,在熊北监测点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付款时间:12:25),随后在化岭村村口下车,由其家人接回,当天回家后未外出。

7月11日上午和其妹骑电瓶车前往江洛镇,在江洛镇公交车站乘坐江洛到成县的公交车,前往成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于9:07乘坐公交车到成县县城内的建设银行取钱,停留约10钟。在东方巴黎商城附近某饭馆就餐(付款时间:10:02)吃完饭后11:02在东大街蜜雪冰城奶茶店购买饮品,11:12在百佳宜品购物中心超市购买香皂;11:25在成县骨里香熟食店购买熟食;11:35在江鹰特色糕点买面包;12:01乘坐公交车返回江洛,12:57在江洛镇长河超市购物。随后二人骑电瓶车返回家中。

该密切接触者已于7月9日、10日、11日、13日进行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密接者杨某某活动轨迹:

2022年7月8日19:22从兰州市安宁区乘坐网约车到达兰州西站,22:52从兰州西站乘坐K1310次列车。

7月9日3:44到达天水火车站,4:00左右出站后步行前往天水火车站附近鸿利川菜馆就餐,5:00步行前往麦积区汽车站乘坐出租车,8:20抵达伏家镇,8:26左右在伏家镇盛世万佳超市购物,8:33与其母亲一起乘坐绿色面的车返回家中。

7月13日早上9:00左右骑电动车去栗川高速路口采集核酸,未采,随后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该密切接触者已于7月9日、11日进行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以上三名密切接触者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接种新冠疫苗!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的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支持和配合我县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徽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综合:陇南文县发布、陇南成县发布、爱徽县

来源: 每日甘肃